臨近假期,也成了租房的高峰期。記者調查發現在振華街,一套90平方米的出租房里,竟然住了14個人。本刊記者隨即撥通了房主留下的電話,在這種情況下,房主告訴記者,只要每個月交房租100元,還可以住。當記者問到“在該處租住,用不用在相關部門備案時”,房主肯定的回答“不用”
在采訪中,記者發現很多小區,如七佛寺小區、振華南街、熙城公寓、豐匯園等,均大量有群租的情況存在。
從今年2月1日《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開始實施至今,已有五個多月的時間了,然而,本刊記者在走訪了不少小區后發現,目前隨意漲價、群租、拼租等現象仍然大量存在,《辦法》形同虛設。
出租不登記 群租仍很多
日前,本刊記者走訪了我市一些出租比較集中的小區,小區入口處無一例外張貼者大量的出租廣告。
采訪中,當記者向房東、租戶問及《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時,多數人表示未聽說過。熙城公寓的一位房東則表示:“我們一般出租房子從來不去登記,房客也不愿意去登記,因為登記還要交相關的稅費。而群租、拼租能收更多的租金,相對來說,租客的租房成本也降下來了,是雙方都滿意的結果。”
租客圖便宜 無奈“被群租”
而一些租戶則表示,雖然知道《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但是群租也是無可奈何的事情。在仿古街一家服裝店工作的小趙告訴記者,“我才剛剛找到工作,沒有多余的錢交房租,群租相對來說比較便宜,而且,平時都在上班,房子只是晚上回去休息的地方,只要有張床,有個衛生間就行了。”
私人之間的交易即使不申報備案,也難查證,但是,很多中介公司也在違規操作。
采訪中,記者了解到不少中介公司雖然知道有這樣一個管理辦法,但是在做租賃的業務時,一般也不會去登記的,因為房主和租客為了節省費用都不會去登記,也沒有人管理這個,所以群租也好,拼租也罷,在我市仍是普遍現象。
期待完善的細則 加強監督管理
在仿古街某珠寶店工作的周小姐表示,“辦法的初衷是好的,但是有許多租戶的利益受到了損害,如果能更加考慮到蟻族的實際利益,并能引起相關部門的重視的話就能贏得大家的支持。”
從事中介行業多年的張先生認為,“禁止群租是一個有利于大家的事情,從現在的情況看來,完全違背了《辦法》制定的初衷,我想應該會有一個更好的實施才行,希望能出臺一個細則將措施完善。”
在采訪中,有不少租戶表示了對《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加大執行力度以及實施細則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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