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全面保護大同歷史文化名城,市政府決定實施明代西城墻修復及周邊環境綜合整治工程,現將房屋征收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征收范圍
東至城墻內側向東延伸約50米左右(以朝陽寺前街、圓通寺街、青龍閣街等自然街向南北延伸至城墻);西至魏都大道(原新建路);南至西南城墻交匯處;北至西北城墻交匯處。
二、征收時間
為了盡量縮短被征收人的過渡期,西城墻范圍內的房屋征收將分批進行。第一批征收的時間為:2011年11月15日至2011年12月14日。上述征收范圍方案公布時間:2011年10月12日至2011年11月12日。具體征收區域及時間以城區房屋征收與補償管理辦公室下達的通知書為準。
三、征收方式
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被征收人可選擇貨幣補償,也可選擇產權調換。選擇產權調換的被征收人,安置時依照搬遷先后順序,依次選擇產權調換房屋。
四、城區人民政府負責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
五、征收范圍公告后,有關單位和個人對征收范圍內的房屋和土地,不得進行下列活動:
(1)新建、改建、擴建、裝修房屋;(2)改變房屋和土地用途;(3)租賃房屋。
六、計戶依據
被征收人或房屋承租人(使用權人)以房屋所有權證、房屋租賃合同(公房、經租房)、有效房證,按房證面積計算。單位產、宗教產等無法定房證的房屋,房屋面積以財政評審中心實際測量為準。
對部分產權無法確認的房屋,由城區政府牽頭,會同紀檢、評審中心、房管、國資委等相關部門共同組織認定。
七、上述范圍內所有無規劃許可證、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的建筑物、構筑物和臨時建筑一律無償拆除,市屬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駐同中央、省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的有證建筑不予補償,其它有證建筑按照有關規定給予合理補償。
八、在法定期限內未搬遷的,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九、各單位、個人要顧全大局,服從古城保護的需要,積極主動配合,確保西城墻修復工程及周邊環境綜合整治工程順利實施。
大同市人民政府
201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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