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調整2011年城市居民廉租住房申請條件和保障標準
2011-05-25 來源:0352房網 編輯:編輯小馮
關于調整我市城市居民廉租住房申請條件和保障標準的報告,已經市政府常務辦公會通過,自2011年起,將廉租住房申請條件調整為:家庭人均月收入608元以下(含608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積13㎡以內(含13㎡)。保障標準為:租賃補貼每月每平方米補貼10元,補足人均住房建筑面積15㎡。
調整后,預計保障家庭在原基礎上將會增加3000戶左右,每年將達到12000戶左右。調整后,我市廉租住房申請條件和保障標準處于全國同類城市中等偏上水平,在全省十一個地市處于領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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