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古城基礎設施建設及道路交通網,市政府決定2012年新建和改造清遠街等諸條道路,現將征地房屋征收(拆遷)等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道路名稱及征地房屋征收范圍
1.清遠街、和陽街。道路東起東內環路、西至西內環路,全長1.69公里,道路規劃紅線28米。
2.武定街、永泰路。道路北起北內環路,南至南內環路,全長1.66公里,道路規劃紅線28米。
3.北辰內部道路。道路東起北辰花園,西到同豐路,全長210米,道路規劃紅線24米。
4.濱河西路改造。道路北起操場城東街,南至迎賓大橋,全長3.37公里,道路規劃紅線24米。
5.古城北內環路。道路東起東內環路,西至西內環路,全長1.68公里,道路規劃紅線18米。
6.古城西內環路。道路北起北內環路,南至南內環路,全長1.8公里,道路規劃紅線18米。
7.西河河安置區道路。道路呈L走向,北起開源西街,西至南環西延東二路,全長1.24公里,道路規劃紅線15米。
8.龐大汽車園區南側道路。道路東起龐大汽車園區東路,西至龐大汽車園區西路,全長790米,道路規劃紅線36米。
9.東馬市角道路。道路東起永泰街,西至下寺坡街,全長440米,道路規劃紅線7米。
10.太寧觀南街。道路北起鼓樓西街,南至東馬市角,全長210米,道路規劃紅線4米。
11.歡樂街。道路北起鼓樓西街,南至東馬市角,全長220米,道路規劃紅線4米。
二、建設單位:大同市市政建設發展公司
三、征地、房屋征收(拆遷)部門: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工程建設范圍內的建筑物、構筑物、苗木、墳地和集體土地,由所屬區人民政府負責組織有關部位實施征地、房屋征收(拆遷)工作。電力等管線設施由產權單位負責遷移。
四、上述范圍內所有無規劃許可證、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的建筑物、構筑物和臨時建筑一律無償拆除;市屬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駐同中央、省事業單位和國有大中型企業的有證建設按市政府有關規定執行,其他有證建筑按照有關規定給予合理補償。
五、上述范圍內國有劃撥土地無償收回;已出讓土地尚未開發的,按國家有關規定依法收回;農村集體土地,道路占用按市政府有關規定征用,綠化用地按有關規定辦理。
六、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上述范圍內嚴格禁止任何單位、個人、村民的一切新、擴、改建行為,否則,造成的損失自負。
七、房屋征收部門要對上述范圍內所征收的房屋盡快提出征收補償方案。
八、上述范圍內的建筑物、構筑物、苗木、墳地及土地所有人,使用人攜有效證件,于2012年4月20日前到所在縣、區人民政府現場設立的辦公室進行登記、核實、確認并搬遷、拆除(清運)完畢。
九、各有關單位、個人要顧全大局,服從城市建設需要,積極主動配合,確保道路建設工程順利實施。
2012年2月14日
上一篇:大同搬遷安置的重點必須依靠以人為本
下一篇:御東區新建太和路南延等地征收之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