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門集資建別墅,違規征地建高爾夫球場,在所有的事情都逐漸明朗化的今天,河南平頂山市郟縣安良鎮依舊對法律熟視無睹,上演了一出耕地建商品房的鬧劇。
河南平頂山市郟縣安良鎮位于縣城以北9公里,自古以來就是交通要道,商貿業十分繁榮。然而一年多來,房地產開發商在緊鄰公路的67.8畝耕地上陸續蓋起了8棟5層高的商品房,而耕地原本的主人三十多戶村民無地可種、無以為生。鎮政府聲稱土地性質已變為建設用地,卻無法出示審批手續,村民至今也沒有獲得任何補償。
國家設定糧食直補是為了刺激農民種糧積極性,但如今卻成了一些農民僅有的生活來源;國家土地增減掛鉤是指城市建設用地增加而農村建設用地減少,通過建新拆舊和土地整理復墾等措施,在保證項目區內各類土地面積平衡的基礎上,最終實現增加耕地有效面積,但在安良鎮卻成了把耕地置換為建設用地;本是為農民生活更好進行的“新農村建設”,如今卻成了商品房開發,買房的也根本不是當地的農民。這些本該利好農民的政策,卻又一次成為了農民犧牲利益的借口。
法律早已明確,事實卻很吊詭。既然土地性質早已變更為何相關部門沒有批示?既然已經不是耕地,為何農民還享有糧食直補?要知道,糧食直補是為了調動農民種糧積極性而設立的,只能補給正在種糧的人,既然已經不種地了,哪來的糧食直補?既然當初征地的理由是為了新農村建設,為何最后給了開發商,讓開發商自行處理?蓋得房子農民無法享受?既然同農民已經簽訂了補償協議,為何最后淪為白紙一張?這些問題都現顯示出當地在耕地上建商品存在的吊詭之處。
無論是改變耕地性質還是在耕地上建商品房,亦或是給農民的不常打白條,無疑都是違規甚至違法之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非農業建設不得占用耕地;耕地轉為非耕地要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遺憾的是,當地官員并沒有把這些放在眼里。不僅強行以 “建設新農村”為借口征收農民耕地,而且對失地農民沒有任何補償,這樣霸道的做法無疑是打了法律一個響亮的耳光。另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然而現在不僅沒有審批文件,甚至連強令農民簽訂的補償協議也成為空文。既然當初就不想給農民補償,又為何要簽訂補償協議?
除此之外,更嚴重的問題在于,鎮政府征地后為何交由商品房開發商來使用。報道稱,除了新聞由頭中所提到的耕地上建商品房問題,在這個鎮子的其他地方,鎮政府還以“整修河道”等名義征收耕地來建商品房。對此,我們不難推斷這背后肯定存在腐敗因素:開發商取得土地使用權經過了哪些步驟,交了多少錢,這些錢又進了誰的腰包?還有多少類似的事件在這個鎮上演過?
事實上,類似的毫無道理的征收耕地行為,并不是個例。怪只怪法律對他們太放縱了,政策對他們太寬容了。法律如果不發威就沒有了威懾力。對待這樣的土地變更必須一查到底,對相關的責任人該問責的問責,該查辦的查辦,情節嚴重的須移交司法機關的必須移交。只有出狠招、出厲招才能樹立法律的威嚴,否則一些領導永遠只會認為法律直管公眾,管不了自己。
政府對民眾的違建,那可是依法拆除,依法辦事,如果拿農民的地強拆了進行商品房建設,就不需要依法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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