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經適房被無情倒賣 房產管理中心副主任落馬
2011-09-19 來源:京華時報 編輯:狄海霞
經濟適用住房是指已經列入國家計劃,由城市政府組織房地產開發企業或者集資建房單位建造,以微利價向城鎮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 它是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住宅。可就是這樣一個民心工程,卻成了一些人倒賣牟利的工具。
1952年10月出生的林連波,1969年參加工作,1971年入黨。他在鄭州市經濟適用房管理中心副主任崗位上任職多年。
鄭州市紀委透露,因倒賣經濟適用房,并從中收受賄賂74萬元,河南省鄭州市經濟適用房管理中心副主任林連波被查處。
一個偶然的機會,林連波認識了出租車女司機張某。張某有親戚想買經適房,林連波從中幫忙讓張某的親戚如愿以償。張某發現這是個賺錢的好門路,就放棄了開出租車,成為倒賣經適房的職業掮客,林連波也因之成為張某的上線。
張某和她的下線負責尋找想買經適房的人,然后把想買的小區、樓層、戶型告知林連波,林連波與開發商聯系,得到房源后由張某賣出。張某每賣一處經適房,從中加價2萬元至6萬元不等,其中,每處經適房分給林連波1萬元以上的“辛苦費”。
辦案人員發現,經林連波之手倒賣的經適房涉及近30個開發商開發的小區,受賄總額達74萬元。目前,林連波已經被移送司法機關。鄭州市房管部門也開始逐戶核查保障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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