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是我國首次對省級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履行情況進行考核。此次考核按照省級政府組織自查、五部門核查、綜合評價、考核結果認定、共同上報國務院、通報考核結果、兌現獎懲措施程序進行。目前各省(區、市)已完成自查。此次核查將核查各省自查結果的真實性和準確性,為考核結果認定、兌現獎懲提供重要依據。
國土資源部、農業部、監察部、審計署、國家統計局等五部門9月19日在此間召開動員培訓會,啟動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履行情況核查工作。
據悉,此次核查將通過內外業核查,對7月份展開的省級政府自查情況進行核查,為開展綜合評價提供依據。核查內容包括各省耕地保有量及變化情況、基本農田保護面積及變化情況、耕地占補平衡與基本農田占用補劃落實情況、耕地保護責任落實和制度建設情況、耕地等級與耕地質量建設情況,重點是耕地保護責任目標納入政府年度考核評價體系、土地違法違規政府領導干部問責辦法、耕地保護政府領導干部離任審計、耕地保護補償機制建立與落實情況。
國土資源部副部長王世元表示,要全面核實各省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落實情況。通過核查發掘各省(區、市)履行耕地保護目標責任中好做法、好典型,認真總結創新耕地保護機制方面的成功經驗。對存在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要進行原因剖析,有針對性地提出整改意見和完善工作的建議。
王世元強調要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客觀地綜合評價省級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履行情況,確保考核結果認定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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