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查處6宗土地違法案件,均以每平方米30元處以罰款。然而,就是這似撓癢癢的罰款數額,引發了各界的關注,也令相關人士對于這樣的罰款給出了低度評價,表現了極其的不滿,一時間,業界的質疑聲不斷,浪潮此起彼伏。
11月30日北京市國土局公布的6起7月公開掛牌督辦土地違法案中,延慶違法案對違法用地按每平方米30元處以罰款,共罰款227萬元;懷柔違法案按每平方米30元的高限罰款,共罰款約124萬元。“違法占地最高罰款每平方米30元,這和違法帶來的收益相比太低了。”多位業內人士表示,“如果蓋成房屋出售,每建筑平方米的售價就會高達數千元。”
北京市國土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違法占地案主要處罰手段是拆除或沒收,罰款只是附加罰,罰款標準根據現行《土地管理法》和相關實施條例制定,30元已經是最高限額。對此,中國土地勘測規劃院副總工程師鄒曉云表示,“確實過低,處罰力度應該和違法占地對耕地的破壞程度及獲利空間相關聯,各地應該據此出臺細則。”
鄒曉云表示,根據目前公開的信息,《土地管理法》更加關注征地農民的利益問題,但對違法占用集體土地的行政處罰標準等細節似乎尚未關注到。他強調,《土地管理法》的初衷就是為保護耕地,不過前幾年因為發展經濟,所以把保障建設用地的供應放到了比較重要的位置。
值得欣慰的是,目前耕地保護又開始日益受到重視,土地違法目前集中在集體土地違法上,因此《土地管理法》的重心要重新回到耕地保護上來,以此判斷,上述過低的土地違法行政處罰標準有望調整。
業內人士呼吁,行政處罰的標準顯然已經過時,國土部修訂《土地管理法》應關注這一問題。業內人士認為,公布重大土地違法案能切實起到震懾警示作用,但6起土地違法案中“違法占地罰款高限每平方米30元”的過低行政處罰標準也引發質疑。業內人士建議,《土地管理法》應對此予以修訂,北京、上海等熱點城市違法占地罰款標準亟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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