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采訪了部分建筑企業、房地產開發企業、建筑勞務企業的人士以及監理工程師、評標專家、房地產專業律師等,聽他們講了建筑領域普遍存在的一些問題及“內幕”。應該說,這些問題不過是揭開了該領域的“冰山一角”。
我國在工程建設領域頒布了許多法律法規,如《土地管理法》、《建筑法》、《招標投標法》、《房地產管理法》等。如果各有關部門、企業都能依法行政、經營,工程建設的市場應該是有序發展的。然而,由于利益驅使,多年來工程建設領域黑幕不斷,,法律法規往往成了擺設。
手段一:暗箱操作串通投標,使招標投標制度流于形式
北京市朝陽律協宣傳與聯絡委員會副秘書長邢萬兵律師介紹,串通投標分為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投標人與招標人串通投標兩種行為。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主要包括:投標者之間約定,一致抬高或者壓低投標報價(業內稱之為“圍標”);投標者已內定中標人,其他投標者作為陪襯參與投標(業內稱之為“陪標”);投標者之間約定輪流坐莊,這次我中標,下次你中標。
投標人與招標人串通投標包括:招標人在開標前開啟標書,并將投標情況告訴投標者,或者協助投標者撤換標書,更改報價;招標者向投標者泄露標底;投標者與招標者商定,在招標投標時壓低或者抬高標價,中標后給其他投標者或者招標者額外補償;招標者已內定中標者,在確定中標者時以此決定取舍,相當于“蘿卜招標”。
有開發企業和施工企業負責人告訴記者,建筑領域的混亂已到了十分荒唐的境地:一些工程項目審批的手續還沒有辦完,招標投標“連影子”都沒有,施工隊已進場施工了。
手段二:簽“白黑合同”,白合同備案黑合同履行
開發企業負責人承認,在房地產行業,簽“白黑合同”(也叫“陰陽合同”)是普遍現象。“白合同”就是在投標者中標后,招標者與中標者隨即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這份依法簽訂的合同必須交有關主管部門備案,具有法律效力。
然而,招標者(開發商)與中標者(工程承包商)暗地里又會簽一份“黑合同”。雙方就工程款(開發商盡量壓縮工程款)、施工方的墊資、工期(工期縮短)等經過一番討價還價后落實到“黑合同”中。在工程施工中,雙方實際上履行“黑合同”的約定。
手段三:工程層層轉包,違法分包
層層轉包、違法分包普遍存在于各種工程建設中。建筑工程承包可以分為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勞務分包等。較大的工程一般都是由施工總承包企業承包,主體工程由其施工,其他專業工程如建筑幕墻、電梯安裝、消防設施、防腐保溫等可以分包給專業企業承包。同時,總承包企業或專業承包企業可以將勞務作業分包給勞務企業。
邢萬兵律師說,工程的轉包是違反《建筑法》的,而分包有合法與違法之別。轉包與分包的區別在于:轉包行為中,原承包人將其工程全部或者肢解后倒手轉給他人,自己不再施工和管理。而在分包行為中,總承包人只是將其承包工程的某一部分或幾部分分給其他承包人,總承包人仍然要就承包合同約定的義務向發包人負責。
記者了解到,違法分包主要有三種形式:一是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施工企業;二是總承包企業將工程的主體結構分包給其他單位;三是分承包企業將其工程再次分包。如近期媒體報道的深圳鹽田區6座天橋維修工程存在層層轉包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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