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1日,迎澤區打響了全市違建拆除槍聲,當日依法拆除了一棟兩層、近600平方米的門面房。緊接著,迎澤區、杏花嶺區、萬柏林區、小店區等先后組織展開拆違行動,截至2012年1月9日,20天時間,全市已拆除違法建筑10余處,總面積達1.6萬平方米。
1月8日上午,太原市“拆除整治違法建筑專項行動”督查指揮中心,盡管是周末,這里仍在忙碌。整理拆除錄像、照片等資料,向領導組上報前一日六城區違建拆除情況,指揮中心工作人員華文平和幾位同事反復核對信息,生怕出一點紕漏。“黨代會之后,我們的專項行動就開始了。”華文平說。
在全市第十次黨代會上,省委常委、太原市委書記陳川平,專門就因違法建設導致城市規劃不能很好落地,進行了安排部署,表示要嚴厲制止一切違反規劃的建設行為。基于此,各縣(市、區)政府、規劃、公安、住建等形成合力,開展了此項專項行動。
華文平告訴記者,與以往的拆除違法不同,此次“拆違戰役”并沒有前期宣傳,而是先在全市范圍“地毯式”摸排,目的就是動真碰硬,真正把影響規劃落地的“釘子”全部拔掉。在此期間,市政府明確要求:凡嚴重影響城市規劃的違法建設、未經審批或超過使用期限的臨時建筑物、構筑物,一律無條件無償拆除。
具體包括七大類:壓占城市規劃道路、防洪搶險和消防通道的;壓占城市各類市政管線、河渠、河道、水系的;侵占城市規劃的公共綠地、公共服務設施、廣場、市政基礎設施規劃用地的;侵占城市風景名勝區、生態保護區、文物古跡及保護范圍規劃用地的。
目前建在城市重點地段嚴重影響城市市容、景觀的,建在高壓供電走廊、航空凈空、公路、鐵路沿線控制范圍內,影響安全的;嚴重侵害居民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占用規劃已確定并將在近期內實施的城市重點項目規劃用地的。
太原市規劃局規劃管理執法大隊大隊長趙建衛表示,專項行動中,一旦認定是違法建設,執法人員會先發出自拆通知書,要求其在限定時間內自行拆除。拒不執行的,將在政府統一領導下,相關縣(市、區)組織多部門聯動執法,強制拆除。從1月10日起,對影響城市管理和嚴重影響城市規劃的建設工程,將由規劃、公安、城管等部門組成聯合執法隊,依法堅決予以拆除。
截至目前,全市下達限期拆除決定書已達31份,限期整改通知書18份。“雖然已經拆了一些,但并不會就此結束,接下來,我們還會采取分期、分批形式,依法組織拆除。”“此次大規模拆違行動,就是要拆出城市規劃意識,從根本上剎住違反規劃建設之風。”市城鄉規劃局局長郭治明表示,此次大拆除專項行動,就是要徹底拔掉城市違建“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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