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四川雅安地震將50%的房屋摧毀,有的即使沒有垮塌,也變成了不能居住的危房。針對這一現象,不少網友提出質疑:如果是按揭貸款買的房子,那房屋倒塌后是否需要繼續還月供?如果貸款買房的房主發生意外,誰來繼續月供?對此,有關專家作出如下解答:
房子倒塌或成危房,房主無法居住:仍需要繼續月供
國暉律師事務所韋用文律師解釋,“如果人在房子沒了,則根據《合同法》等法律規定和借款人與貸款銀行簽訂的房屋按揭貸款合同約定,借款人仍有義務清償尚未償還的貸款本息。”銀行人士解釋,貸款是銀行和借款人之間的關系,房子是抵押物,是補充。因此,房子沒了,也不能以此為理由來停止月供。
出現這種情況,對失去房子的業主來說,顯然是雪上加霜。而沒有辦理過相關財產報保險的百姓面對天災該如何索賠?韋律師補充道:“從政府救助角度,政府通常會給予受災群眾一定的補償,使受災群眾得以妥善安置、重建家園。”
房主發生意外:房子變成遺產
韋律師解釋道:根據《繼承法》的有關規定,該房產列入該人的遺產,首先由繼承人用該人遺產清償該人的生前債務(當然包括房屋按揭貸款等債務),但清償債務以該人遺產實際價值為限,“父債子還”在法律上沒有依據,當然對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的債務,繼承人自愿償還的,法律也不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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