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房價是漲是跌?國家數據和地方數據似乎并不一致。根據國家統計局發布的數據,廣州5月份新建商品住宅價格環比上漲1.5%;然而,廣州房管局發布的5月房價數據卻顯示,當月網簽均價是15405元/平方米,環比下降5.9%。

統計方法不同還是相互利益博弈
諸如廣州因統計口徑、方法等導致數據差異的情況并非個例,北京、深圳(樓盤)、鄭州(樓盤)等多地均因為口徑、方法的不同,發布的數據被曝存在差異。
對此,國家統計局的一位人士咨稱,70個大中城市的房價統計,是國家統計局和住建部合作,以地方房地產管理部門的網簽數據為主要來源,按照一套固定的統計口徑和標準計算得來,各地的統計口徑方法不同,也是產生最終數據不同的一個重要原因。
雖然廣州和國家統計局的房價數字存在差異,但據本報了解,數據的來源均一致,即廣州房管局的網簽數據。
據了解,同樣的數據來源而產生差異的主要原因在于時段的選擇以及統計方法的不同。
國家統計局選取的時段是以自然月為統計時段,但廣州市房管局選取的統計時段:4月26日-5月25日。
另外,從統計方法上看,上述國家統計局的人士表示,國家統計局雖然采取了地方的網簽數據源,但是采用的使用按項目不同面積分類的平均價格法,采用國際通行的鏈式拉氏公式計算。
和國家統計局相比,廣州房管局的人士回應稱,房管局的住宅網簽均價計算方法是統計每個月樓市網簽成交數據,按銷售金額和銷售面積相除以后得出平均交易價格。
“統計方法不同,口徑不同,最終形成的結果自然也會存在差異。” 中國房地產學會副會長陳國強如是表示。
據了解,國家統計局在發布70個大中城市新建商品房價的統計時,亦特別標注“本表所列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價格指數"與北京市有關部門發布的"新建普通住房價格"在統計口徑、統計標準等方面均有不同。”
值得一提的是,在央地房價統計數據的差異下,“國五條”規定的地方房價目標的實現、考核以中央還是地方的數據為準,并未公開明確。
對此,上述國家統計局的人士表態,地方的房價目標制定各有不同,落地的要求也不一樣,國家統計局只是按照規定完成統計數據的收集和發布工作,并未聽說以國家統計局的房價數據為準來考核地方房價目標實現的情況。
統計數據打架不是第一次,均以地方數據為準
早在2011年,各地在論述當地是否完成房價目標時,均以地方的數據為準。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曾以北京市房地產協會的數據為標準,考核是否完成了年度調控目標,然而,進入2013年,此前曾發布北京月度房價數據的北京市房地產協會卻一次也未發布。
對此,北京房地產業協會秘書長陳志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回應稱,相關數據的研究和收集一直在進行,“觀察調控效果是一個長期過程,目前的計劃是準備在"京19條"落地100天的時間節點上在7月初對北京樓市的量價關系做一個詳細的分析和解說。”
值得一提的是,“國五條”要求的地方房價目標的有無完成的考核是以國家統計局數據還是地方的數據為準并未明確。
不過,根據上述國家統計局的人士了解的情況,國家統計局只承擔發布數據的職能,并未聽說各地要以國家統計局數據為最終考核標準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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