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底,鄭州市區面向社會供應的1551套公租房資格申請工作啟動,據最新統計數字,整個市區遞交申請的共有362戶,不到四分之一。為什么國家解決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及新就業和外來務工人員住房困難的惠民工程卻遭遇到申請遇冷的局面呢?
租金標準不明確 租價超出承受力
公租房的租金標準是群眾最關心的問題,也是影響申請的首要因素。目前,鄭州市確定的標準是公租房租金控制在同期、同地段、同品質樓盤市場價租金水平的70%以內。但這個沒有細化的標準容易讓老百姓誤解,一些人甚至房管局的工作人員都以70%來計算。
記者在二七區房管局咨詢公租房時,一位工作人員說,目前的公租房有40和60平方米兩種房源,租金大約為400至600元。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如果按該工作人員說的租金標準,很多人覺得價格太高。周利三年前從洛陽師院畢業,租了一個在鄭州北環以內城中村一個20平方米的單間,月租金260元。“這些單間至少有床、桌子和椅子這樣的簡單家具,且不交物業費,不知道公租房有沒有這種條件。”
在離周利住的地方不遠,便有一個配有360套公租房的經適房小區,記者在其旁邊的幾個商品房小區調查了解到,這些小區不帶家具的租房價格在18-20元每平方米,按70%來算的話40平方米的房子每月租金要在500元以上。
記者在鄭州北環附近、外來務工人員聚集的城中村調查時了解到,這里的許多單間宿舍的租金價位在200元左右且沒有物業費,具有一定的比較優勢。
據了解,目前鄭州面向社會供應的1551套公租房基本上都是40或60平方米的房子,還沒有建單身宿舍這樣的公租房,這也使得一部分不需要太大空間、但更看重便宜租金的人群對公租房望而卻步。
申請門檻高 許多人被排除在外
按照《鄭州市公共租賃住房暫行管理辦法》,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以家庭為單位申請,新就業職工和來鄭務工人員由單位統一申請。但是據鄭州市房管局介紹,還沒有一家單位為新就業職工和來鄭務工人員遞交申請。
按照申請條件,新就業職工要具有本市常住戶口;已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月工資低于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5倍(1700元);本人及其父母在本市市區范圍內無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來鄭務工人員要同時具備連續繳納社會保險1年以上或累計繳納社會保險3年以上;已與用人單位簽訂2年以上的勞動合同;月工資低于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5倍(1700);在本市市區范圍內無自有住房;非本市的戶籍證明。
按照這些條件,許多剛畢業又沒有鄭州戶口的大學生、單位沒繳納社;蛘邲]有簽訂超過2年以上合同的來鄭務工人員直接就被排除了;另外要求靈活就業人員(含個體工商戶)要有一定時期的納稅證明。
記者在鄭州的城中村采訪時,許多小攤販表示,“本來就是小本生意,已經交了攤位費了,再交稅的話生意就沒法做了”。
河南省房地產業商會常務副會長、秘書長趙進京說,門檻肯定要設置的,這是為了保護低收入人群的利益,但要合理適度。
鄭州市房管局回應稱,目前面向社會供應的公租房最快到年底才具備入住條件,因此現在只是初步申請階段,會根據動態監測的新情況對公租房政策進行適時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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