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谑兄鞒菂^個人住宅規劃建設管理暫行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出爐,自2012年4月10日起施行。該《規定》將加強?谑兄鞒菂^個人住宅的規劃建設管理,規范個人建設住宅行為,改善居住環境和城鄉面貌,同時也意味著?谧2004年暫停一些重要路段建設、私房報建后,重啟主城區私宅報建。
鼓勵整合用地聯合建設無法報建土地政府可收購補償
《規定》在規范海口市個人住宅報建的同時,從規劃、土地、環境、城市景觀等方面依法明確了一些限制性要求,并明確了禁止審批和建設個人住宅的規劃控制區域!兑幎ā返某雠_,一定程度上解決了依法取得土地的報建需求,也綜合考慮了城市建設發展的需要,有利于科學引導和規范管理主城區個人住宅建設行為,防止違法建設個人住宅的行為。
《規定》對私宅報建進行科學引導。明確依法取得的土地符合規劃等要求可以申請個人建房;鼓勵采取“用地整合,統一規劃,聯合建設”的模式建設個人住宅導不符合條件的建房用地進行整合后依法報建住宅;依法取得的土地不符合報建要求,經?谑姓鷾士梢砸婪ㄕ魇栈蚴召彶⒔o予補償,逐步從根本上解決原取得用地無法報建個人住宅的問題。
應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申請施工須繳存農民工工資保證金
《規定》主要從以下幾方面規范個人住宅建設管理:應按規定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確保建房符合規劃要求;個人住宅單獨建設的,建筑層數不超過4層,底層層高不超4米,二層及以上層高不超過3.3米(不包括坡屋頂的高度,坡屋頂高度不超頂層高度的2/3)。
規范個人住宅建設規劃技術要求;規劃部門辦理規劃許可時應征求相鄰權益人或相關利害關系人意見,保障相關權益人合法權益;個人住宅的業主應當按規定選擇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勘察、設計、施工,建筑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上(含300平方米)或自建3層以上的個人住宅,開工前應辦理施工許可,保證施工質量。
申請施工許可要提交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繳存證明,保證施工農民工的工資收入;工程竣工后業主應組織竣工驗收并辦理竣工驗收備案,確保住宅質量安全。
在下列依法實施規劃控制的區域范圍內,禁止審批和建設個人住宅:
(一)列入?谑心甓雀脑煊媱澋呐飸魠^(城中村)改造范圍的。
(二)飲用水源保護區、文物保護單位和風景名勝區所劃定的禁止建設范圍、規劃的城市公共綠化用地、各類公園河湖保護用地、公路、鐵路、車站、碼頭以及有關市政公用設施規劃的禁止建設區。
(三)主要道路、城市景觀道路兩側建筑控制區范圍內。
(四)其他需要實施規劃控制的區域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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