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日前,天津市委、市政府下發《天津市加強耕地保護和改進占補平衡工作實施方案》,要求強化耕地保護意識,強化土地用途管制,強化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堅決防止占多補少、占優補劣、占水田補旱地的現象,已經確定的耕地紅線絕不能突破,已經劃定的城市周邊永久基本農田絕不能隨便占用,嚴格建設用地規模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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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天津市委、市政府下發《天津市加強耕地保護和改進占補平衡工作實施方案》,要求強化耕地保護意識,強化土地用途管制,強化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堅決防止占多補少、占優補劣、占水田補旱地的現象,已經確定的耕地紅線絕不能突破,已經劃定的城市周邊永久基本農田絕不能隨便占用,嚴格建設用地規模管控。
天津市指出,要堅持節約優先,統籌利用存量和新增建設用地,嚴控增量、盤活存量、優化結構、提高效率,實行建設用地總量和強度雙控,提高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強化耕地保護主體責任,完善監管考核制度,實現耕地保護與經濟社會發展、生態文明建設相統籌,耕地保護責權利相統一。
天津市明確,牢牢守住耕地紅線,確保實有耕地數量基本穩定、質量有提升。到202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不少于501萬畝,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少于427萬畝,確保建成336萬畝高標準農田,穩步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
天津市要求,嚴格建設用地規模管控。優化建設用地整體布局,對本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新增建設用地規模實施總量控制、統籌使用。實行新增建設用地規模與補充耕地任務、違法用地治理、土地批供率、閑置土地處置、土地節約集約利用“五掛鉤”。強化新增建設用地計劃管理。實行新增建設用地年度計劃指令性管理,一經下達不得突破。加強土地規劃用途管制,對耕地予以特殊保護,嚴控各類建設用地規模,限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實現耕地總量動態平衡。嚴格落實耕地占補平衡法定責任。非農建設占用耕地的,建設單位必須按照“先補后占”“以補定占”和“質量相當”的原則,依法履行補充耕地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