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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樓市成交的回暖,如何拉動銷售成了開發商要考慮的事。不過,對于很多開發商而言,降價似乎永遠不在解決問題的方法之列。如今,又有開發商打出了“買房送面積”的促銷廣告,而且贈送面積的位置也從過去“頂層送閣樓、底層送地下室”,發展到了“入戶花園變客廳、空中廊苑變房間”,甚至連飄窗也能搖身一變成為休閑區,種類繁多,讓人眼花繚亂。
日前,記者在某樓盤推薦會現場看到,某樓盤有一款小戶型為“建筑面積68平方米+露臺面積24平方米”,另一個樓盤主推的則是“銷售面積84.7平方米+贈送陽臺面積2.8平方米”。“看上去很美”,不過,有知情人士告訴記者,這些贈送面積在當初的戶型圖上看時確實很誘人,但真正到準備裝修時,才發現這些“沒花錢”的面積處理起來還真不容易:如有的房子進門的時候有一兩個平方的空隙,其實根本沒有什么用,白白地浪費了贈送的面積;有的贈送面積甚至是“看得見用不著”。
其實,“贈送面積”是樓市中常見的宣傳噱頭。在一般人看來,受贈總歸是好事,但是如果開發商真的有心讓利,直接降低房子的單價就行了,何必拐著彎兒“贈送面積”。
那么,開發商贈送的一般都是些什么“面積”呢?贈送部分是否算面積?業內人士表示,對于贈送面積,購房者要理性看待并且從居住角度出發去判斷。如果產品設計合理,買房人能得到額外使用面積,開發商房子也賣得好,可以說是一種雙贏,但如果沖著“贈送”兩個字盲目以為撿了便宜,沖動買房,萬一贈送部分設計得不好,不能利用或對后期使用造成困擾,那就得不償失了。
專業人士透露,目前很多樓盤所宣傳的贈送面積大部分是國家規定不計面積的。比如根據相關規定,入戶花園以及沒有封閉的陽臺算一半面積;露臺是完全贈送的;地下室凈高滿2.1米算面積,低于2.1米不算面積;飄窗分為凸窗和落地飄窗兩種,凸窗是不落地的,不算面積,落地飄窗凈高高于2.1米要算面積,低于2.1米不算面積;同樣,閣樓凈高滿2.1米部分算面積,不滿不算面積。
至于贈送面積是否要交物業費的問題,有關業內人士說,物業收費標準以房屋登記的面積作為主要的計算依據,對于開發商贈送的閣樓的面積是否需要收取物業管理費,主要取決于房屋登記簿有無登記。此外,按照國家標準《房產測量規范》的規定,大多數“贈送”的面積只有使用權,沒有產權,所以如果遇到贈送面積縮水、拆遷、出售、繼承、抵押等情況時,購房者的權益將無法得到保障。
隨著房地產政策的收緊,開發商打政策擦邊球的行為也會愈加頻繁,這不僅有可能帶來建筑安全性上的隱患,更可能直接影響到政策實施的效果,最后損害的還是廣大購房者的利益。因此,有關監管部門在項目報建和審核過程中,應該更加嚴格控制此類情況的發生,同時也應該對現行的有關規定進行適當的修改,以防止開發商繼續打擦邊球。對于購房者而言,雖然白送的面積看上去不錯,但在選擇這樣的房源時,請務必多留一個心眼。對于開發商而言,如果真的想拉動銷售,就不要再與購房者玩這種華而不實的把戲,實實在在的降價才是正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