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土地使用權年租制是指政府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出租給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按年度向政府交納租金。保障性住房用地出讓由賣改租實行土地年租制,即開發企業無須一次性交齊70年期限的土地出讓金,而是按一定年限支付占用土地的租金,從而緩解投資壓力。
北京2012年主推的公租房將可能改變土地出讓金“一交70年”的狀況,轉而進行土地“年租制”試點,供地方式“由賣改租”。列席市“兩會”的市國土局局長魏成林透露,2012年的保障房供地方式將更加多元化,特別是公租房項目用地,將采取劃撥、協議租賃、招拍掛租賃等方式。
在市政府確定“2012年公租房占保障房供應套數60%以上”的目標后,西城團代表松巖在分組審議會上提出,鼓勵企業、社會單位參與公租房的建設、經營,建設、收購和管理過程中所涉及的鼓勵政策不可或缺,首要的便是研究制定年租制土地供應辦法。
通常情況下,土地租賃期不會少于5年,這也是公租房家庭簽訂租賃合同時約定的當期最長年限;招拍掛租賃方式則將在公租房供地過程中適度引入市場競爭,例如,已被實踐證明能夠有效控制地價的“限地價、競租賃房面積”方式2012年會大規模推廣,這種方式可以從原商品房面積中“摳”出一部分面積,“貼補”給公租房。
“雖然試點地塊還有待篩選,但為吸引社會資金積極參與,公租房通過租賃方式供地的方向已基本確定。”魏成林解釋說,劃撥方式主要用于政府投資建設的公租房項目用地;協議租賃方式主要是由國土部門與公租房建設單位簽訂土地租賃合同,土地租期的長短則取決于住房保障部門確定的公租房家庭租住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