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建設用地緊張的情況下,太原市卻遭遇“有地難供”的尷尬。太原市國土資源局7月18日提供的資料表明,城中村改造八成多土地供不出去。這是怎么回事?
為了推進35個城中村改造,太原市國土資源局簡化辦事流程,加大儲備力度,確定專人負責,創造一切條件推進城中村改造。然而,受政策約束,城中村改造遭遇有地供不出去的尷尬。按照省有關規定,城中村在完成村民改為居民、村委會改為居委會、集體經濟轉為混合經濟或股份制經濟、集體土地轉為國有土地、城中村轉為社區“五個轉變”之后,土地予以劃撥,供應對象是村集體轉型后成立的實體經濟組織。
根據這一要求,太原市國土局分別將41個城中村用地全部或部分報轉省國土廳和國土資源部,涉及土地總面積八百六十余公頃。然而,至今,只有8個城中村成立了實體經濟組織,其余均未成立。市國土資源局為這8個城中村供應土地165公頃,不足全部城中村應供地總量的兩成,八成多建設用地供不出去。
建設用地緊張是制約城市發展的重要因素之一。然而,在建設用地緊張的情況下,太原市卻遭遇“有地難供”的尷尬。太原市國土資源局7月18日提供的資料表明,太原市城中村改造八成多土地供不出去。
城中村改造應盡量使用存量建設用地,但目前太原市城中村改造選址沒有充分考慮利用現有建設用地,絕大多數為新增建設用地,造成了存量建設用地利用不夠的問題。城中村改造應“整村拆除整體建設”,但在實際供地中,受新增建設用地指標限制,不能達到一次性全部轉征,只能轉征一塊供應一塊,難以達到整村拆除的要求。導致土地供應后,原有舊村不能及時拆除,土地不能及時收儲。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近年來報國務院批次供地率不得低于40%。供地率不達標的城市,國家將核減年度新增建設用地指標,同時原批準的建設用地指標予以作廢。如果城中村土地供不出去的問題不能得到及時解決,我市新增建設用地供地率指標將受影響,新增建設用地指標也將受到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