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國土資告[2012]3號
經易門縣人民政府批準,易門縣國土資源局決定以掛牌方式出讓1(幅)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指標要求 :
該地塊位于易門縣縣城中心城區中心街下段(龍泉小學原址),東鄰龍泉鎮政府住宅區和小學巷;南鄰中心街和巷道,西鄰中心街民房和通道;北鄰民房。地塊為收回的國有存量建設用地,面積0.9307公頃(13.96畝),地塊呈不規則形狀,東西窄,南北長,鄰街位置較小,地勢西高東低,高差較大。
宗地編號: YTC(2012)01號 宗地面積: 9307平方米 宗地坐落: 易門縣縣城中心城區中心街下段
出讓年限: 70年 容積率: 大于或等于2.2并且小于3.5 建筑密度(%): 大于或等于30并且小于40
綠化率(%): 大于25并且小于35 建筑限高(米): 等于66 土地用途: 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資強度: 萬元/公頃 保證金: 650萬元 現狀土地條件:按土地移交當日的現狀交付土地
起始價: 3220.222萬元 加價幅度: 30萬元
掛牌開始時間: 2012年04月15日09時00分 掛牌截止時間: 2012年04月24日16時00分
二、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申請人應當單獨申請。申請人應具備的其他條件:
凡存在拖欠土地價款或者土地出讓金、囤地炒地、不嚴格履行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違反土地出讓相關規定、或有土地違法行為的禁止參與競買。
三、 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 本次掛牌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掛牌出讓文件。申請人可于2012年03月26日至2012年04月14日到易門縣國土資源局土地儲備中心獲取掛牌出讓文件。
五、 申請人可于2012年04月08日至2012年04月14日到易門縣國土資源局土地儲備中向我局提交書面申請。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2012年04月14日17時00分。經審核,申請人按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我局將在2012年04月14日17時30分前確認其競買資格。
六、 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活動在易門縣國土資源局四樓(土地儲備中心)進行。各地塊掛牌時間分別為:
YTC(2012)01號號地塊:2012年04月15日09時00分至2012年04月24日16時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一)掛牌時間截止時,有競買人表示愿意繼續競價,轉入現場競價,通過現場競價確定競得人。
(二)競得人必須當場與易門縣國土資源局簽訂《成交確認書》,自簽訂《成交確認書》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到易門縣國土資源局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競得人在合同簽訂后1個月內必須繳納出讓價款50%的首付款, 并在2012年12月20日前繳清全部土地出讓價款及相關稅費。
(三)土地移交后6個月內,競得人必須向出讓人提供以下材料:1、建設項目核準備案文件; 2、水土保持方案批復;3、城鄉規劃許可文件; 4、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備案登記;5、環境影響行政許可文件; 6、礦產資源調查結果查詢備案證明;以上材料均為原件1份。
(四)出讓宗地內供(排)水、用電、電視、電話、出入道路及其他相關事項由競得人自行到相關部門申請辦理,并承擔全部費用。
(五)地塊規劃設計條件必須嚴格按照易建(2011)159號文執行。
(六)地塊建設規劃方案批準時涉及退讓的消防通道等需要退讓的面積,出讓人不退出讓金。
(七)交地時間為:2012年9月30日前。
八、 聯系方式與銀行帳戶
聯系地址:易門縣土地儲備中心(易門縣龍泉中路29號)
聯 系 人:李先生 楊先生 保女士 閻女士
聯系電話:0877--4966362
開戶單位:易門縣財政局
開戶銀行:易門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易興分社
銀行帳號:6700005783282012
易門縣國土資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