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將可與國有土地混用
發布時間:2014-12-02 來源:0352房網 編輯:木子
摘要:在
土地利用上,很可能出現的一些混合用地,不一定都要變為國有企業的用地。農村集體
建設用地也可以參與城鎮化,不過需要符合
規劃和土地使用用途。
11月29日,在2014中國新型城鎮化
房地產金融轉型創新大會上,
住建部村鎮司司長李兵弟表示,“將來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同樣也可以參與城鎮化的進程,跟國有土地一樣混合使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李兵弟解釋說,在未來發展過程中,
市場會出現混合業態。在土地利用上,很可能出現的一些混合用地,不一定都要變為國有企業的用地。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也可以參與城鎮化,不過需要符合規劃和土地使用用途。
告別過去城鎮化粗放的發展方式,新型城鎮化被新一屆政府賦予新的涵義。
這就要求新型城鎮化必須要提高發展質量。比如,提升
城市的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生態和文化承載能力等。李兵弟表示,在如何更好的為城鎮化提升服務這個過程中,企業大有可為。“過去單純依賴于房地產的設想是不行的。”
新型城鎮化并不意味著片面發展大城市。李兵弟表示,要繼續發揮城市群、城鎮密集地帶在競爭中的核心引領作用。與此同時,還必須促進中小城市、重點鎮的發展,這是農業人口轉移承載的主體。必須實現協調發展。
在優化空間格局必須做到三個“保”。一是,保障生存;二是,保育環境;三是,保證發展。李兵弟提醒,過去多年來,城鎮化的快速發展帶來的環境問題,需要不斷修復生態環境,在這一方面金融企業大有作為。
至于新型城鎮化的未來
投資方,李兵弟建議,必須有底線思維,保護農民利益、保護生態環境;必須有主體思維,在混合業態發展模式下看到農民的主體作用;還應當做到大膽嘗試,把發展作為不竭進取的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