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我寫得非常痛苦,有大量的數據要經過反復查證才敢下筆,經常到半夜三更還在查找數據。有很多城市的數據存在相互打架矛盾之處,要挑選出相對準確的數據。要兼顧自己的身份,有些話不能說得太透和太細,F在就以這一節,作為整篇文章的結語吧。
房地產,在全世界范圍內,都是支柱性產業。這個話是可以大聲說出來的。房地產人不要覺得丟人。地方政府經營城市的終極目的,就是讓城市的土地升值、房屋升值,從而獲得更高的財政收入。因此,在美國,物業稅的收入,占到地方政府總收入的70%以上。這筆收入又再次投入到基礎設施、生活配套等建設上去,優化生存環境,從而促使房地產升值。因此近10年來,在稅率基本穩定的情況下,美國的物業稅總額增長了5倍,這相當于近10年來美國的住宅價值升值了5倍。房價上漲不是丟人的事,而是城市的居住環境和投資價值在改善和提高的表現。地方政府應該感到驕傲。
在我國,雖然不收物業稅,但我國收土地出讓金(40-70年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相當于將未來幾十年的物業稅一次性收取完畢,這是比英美國家逐年收取物業稅更厲害的爆斂方式。)。在我國大量的東部沿海城市,土地出讓金的收入也已經占到地方財政收入的5-7成左右。如上海09年土地出讓金總收入1043億,同期的財政收入數字是2540億。廣州09年財政收入700億,土地出讓金總收入達到489億。
承認房地產在全世界范圍內的支柱地位,承認房地產在中國經濟中的支柱地位,不丟人,很正常,經濟規律如此,不是天崩地裂的臭事。地方政府正應該通過好好的經營城市,促使城市的房地產升值,并從升值中獲取財政收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實現財富的正循環。
最近這5年,我國一些城市,房地產投機盛行。溫州杭州被浙江民間資本爆炒,北京被全中國的富人一起爆炒,深圳上海被所謂的熱錢資本爆炒,炒得天翻地覆,好像全中國的房地產市場都要跟著這為數不超過10個的城市一起崩塌了,好像全世界只有中國的房地產突變成毒藥了。在全世界都把房地產當成支柱型產業的時候,好像只有中國的房地產要被一下子妖魔化、垃圾化、邊緣化,并被拋棄了。
調控房地產,打擊投機很重要。但是要搞清楚,目前我國房地產行業的突出矛盾、引發投機的最主要的因素,是什么?是市場巨大的供需不平衡的矛盾,是未來10年都無法解決的供不應求的矛盾。我國城市化的前20年(80年代到00年代),幾乎未考慮過增加住宅供應的問題。00年之后,將城市化后新增人口的居住需求,全部推給了商品房市場。城市新增了4.5億人,但是新增加的住房遠遠不能滿足這批人的需要。這是我國從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在應對城市化問題時候的嚴重失策,經驗不足,能力有限,目光短淺造成的。這是歷史的債務。解決這種歷史債務,不是靠妖魔化房地產行業可以解決的。龐大的、被積壓的住房欠債,只能靠增加各種供應來解決。任何試圖限制供應本身、打壓需求本身的調控政策,都一定會破產。
很可惜,一直到今時今日,我所看到的房地產調控政策,都是在反復的強調減少供應(強化緊縮地根,提高土地交易門檻等)、打壓需求(提高首付門檻、提高利率等)。這種調控政策,是簡單的飲鴆止渴。把供需雙方都打死,把房地產交易扼殺,就能解決城市化的歷史住房欠債問題嗎?這種調控政策,是與我國的城市化方向背道而馳的,是違反客觀經濟規律的弱智政策。我不能理解為什么這種政策居然能得到廣大老百姓的大聲叫好,還有無數的老百姓很真誠的期待這些扼殺交易本身的政策能夠更嚴厲,并得到更嚴肅的執行。我只能評價,我國的老百姓還沒有被思想啟蒙,民智未開。一言以蔽之:從上到下,一樣的愚蠢。
打壓房地產投機的最好方式是什么?是對二手房交易設立門檻。投機的目的是快速出貨。一旦在門檻上對二手房交易設定年限類的限定,限制其快速出貨,投機就能被遏制。而不是我們目前神經兮兮的對一手房交易進行反復打壓的各種奇特規定,F在我們限制二手房交易的唯一辦法,是3%的交易契稅。這個太扯淡了。原本中央想通過征收個人所得稅和增值稅的方法來遏制二手房投機,被交易雙方用陰陽合同輕易的化解了:我就不用真實的交易價格去辦手續,你能奈我等何?既然我們可以想出一手房購置方面的各種奇特的限制性規定,就一定可以想出怎么限制二手房投機性交易的規定。最后哪怕是你行政強行規定:商品房在前次交易后5年內不得再次交易,也比目前的所有調控政策要有效1萬倍。
說到未來我國宏觀層面的房地產走勢,只要政策不再像今天這么神經,能切實的扣合我國的經濟發展規律,符合城市化的發展規律,那么就一定是和所有經濟健康發展的國家一樣,房價一定會持續上漲。我再強調一下,房價上漲不是丑事。它是好事。是地方經濟處于正循環中的好事。只要地方的經濟在發展、生活環境在改善、各種配套在陸續完善,房價就一定會上漲。投機型城市除外,我對那幾個老鼠屎一樣的投機型城市充滿敵意,極其鄙視。投機泡沫一定要擠干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