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新盤打折信息鋪天蓋地之時,卻有網民戲稱“房價降10萬,利息漲20萬”,形象地指出了日漸高昂的融資成本蠶食了樓市調控績效。其中的重要原因就在于,調控政策限制二套以上住房貸款的精神被商業銀行“超水平”執行了,并漸次形成了房貸“一刀切”之勢。
2011年10月中旬,建設銀行(601939)北京分行率先上浮首套房利率至1.05-1.1倍,此后部分銀行陸續跟進,剛需購房者的貸款成本水漲船高。以一套優惠前總價110萬元商品房為例,首付40萬元,70萬元按揭30年,如果可以拿到8.5折利率優惠,還款總額為148萬元,支付利息78萬元,月均還款4000元。
而在該商品房推出九折優惠后,總價100萬元,首付30萬元,現在只能申請到基準利率甚至上浮5%,以基準利率計算,70萬元按揭30年,還款總額為168萬元,支付利息98萬元,月均還款4600元。恰好印證了“房價下跌10萬,利息上漲20萬”的結論。
商品房是大額消費品,能夠瀟灑地一次付清者鳳毛翎角,貸款買房依然是主要融資途徑。但在房價與房貸此消彼長,剛需買房者把原本給開發商的錢加價轉交到了銀行手中,而自己卻并未得享樓市調控的益處。誤傷樓市剛需問題,需要主管部門予以指導,明確要求銀行向首次自主購房者提供優惠利率等,規避限貸政策劍走偏鋒。
就在許多人為當下貸款買房是否合算而糾結之時,新的隱憂接踵而至,諸多城市的樓市“限購令”將在2011年年底到期。如今房價松動主要體現在新盤,在部分地區甚至出現了一、二手房價格倒掛的局面,這反映出了開發商通過去存貨來回籠資金的心情急迫。如若限購令如期退出市場,則必然會吸引各路游資紛至沓來,前期房價調控成績也將會因此而“歸零”。
青島、石家莊等地接連發聲表示,限購令未來何去何從將視國家政策而定。業界不少人對此解讀為,限購政策是不可能在短期內退出的。
但是,限購令是一項行政強制措施,早晚是要被取消的。更何況,地方政府在平臺債還債高峰陸續到來、地方直接融資尚受《預算法》制約的背景下,是否能夠秉持對限購令的執行力度,仍有待觀察。事實上,發力于終端房價的調控政策,已然影響到了上游土地市場,讓長期以來地方政府所倚重的土地財政受挫。
數據顯示,截至11月中旬,全國15個主要城市合計土地出讓金為6897億,同比去年同期減少了1034億,減幅比例達到13%。而此前,佛山等地“寬限令”的朝令夕改,就足以透露出地方政府對限購令曖昧態度的端倪。就此而言,某些地方的樓市限購政令很可能在未來某一時點被“彈性執行”,給樓市帶來巨大的沖擊。
通過擴容民間資本準入領域、引導社會游資合理流向、減免商品房從立項到銷售各環節的行政性稅費、改革制度降低土地出讓成本等綜合舉措,推動商品房市場彰顯消費品屬性。到那時,對于房價我們才可以拍著胸脯說,“拐了!”
其實,地方政府對樓市調控政策執行不積極是一個老問題,只有弱化地方財政與土地市場間的經濟紐帶關系,才是治本之道?梢哉f,現在就給房價拐點下結論為時尚早。樓市調控是一項長期的攻堅戰,在以限貸、限購為“先鋒軍”抑制交投活躍之勢后,還需制度化約束來維系長效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