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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房產證對于房子而言,就像身份證對居民那么重要。沒有房產證,意味著你對此房屋沒有產權,不能隨便買賣房屋,還會影響子女的就學。
大齒公司家屬樓的一位住戶,就遇到了這樣的問題。2009年,該住戶將辦理房產證資料及相關費用交給了物業,并委托一家中介公司辦理。由于購房收據問題,這7年以來,房產證遲遲辦不下來。據了解,該小區中還有部分居民未成功辦理房產證。目前,相關負責人正與中介公司協調溝通,力爭盡快給居民解決房屋產權問題。
相信許多業主也遇到過這樣的情況,房子購買一段時間后,房屋產權證仍然辦不下來。出現這一情況開發商和購房者都有原因:
開發商方面:
1.房子的五證還不齊全,開發商沒有預銷售許可證,出售審批手續存在問題;
2.房子雖然五證齊全了,但開放商或私自更改了房屋使用性質,或已經將房屋抵押給了別人;
3.開發商沒有到房管局提交辦理房屋初始登記的申請,致使住戶無法辦理產權證。
購房者方面:
1.購房者沒有交足應付的房價款,開發商就不會去辦理過戶手續;
2.購房者沒有及時提供應交的文件材料,手續不全無法辦理產權。
房屋產權關系重大,那么如何預防不能辦房產證的情況?
1.購房者在簽訂買房合同前,一定要看清楚證件是否是《國有土地使用證》。如果是“臨時使用證”或有抵押,要拒絕簽約。
2.《購房合同》中要有專門條款對房屋產權和房產證相關內容有所約定,不僅要約定具體辦理的最后時限,還要約定不能按時辦理的處理辦法。
3.將辦理轉移登記的方式、日期做好約定,雙方可以共同向權屬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買受人也可自行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也可由買受人委托第三人向權屬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
最后,購房者還需牢記,房產證只能由房地產主管機關發放,并且一個具有獨立建筑結構與使用功能的房屋只有一個所有權,在不動產登記上只能有一項所有權登記,避免出現產權糾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