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的買賣不同于其它日常生活消費品的買賣,因為其交易周期長,涉及資金量大,技術問題多,權利義務關系復雜,所以對程序要求比較嚴格。但因為這樣或那樣的原因,可能導致退房的情況出現。出現退房情況歸集起來主要有四種原因:一是買方違約,二是賣方違約,三是雙方都不違約,但雙方就退房問題達成一致意見,四是雙方都違約,但協商達不成一致意見。在買賣過程中,由于違約方的不同及所處的階段不同,辦理退房的程序也不同。下面簡單介紹一下在購房的不同階段出現退房情況時如何辦理相關的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