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登記實行后 房產證和土地證將合二為一
發布時間:2014-12-29 來源:0352房網 編輯:木子
摘要:不動產登記實行后,
房產證和
土地證合二為一。根據《暫行條例》規定,自2015年3月1日起,
不動產登記只需到指定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有助于提高登記效率和公信力。
12月22日,國務院正式公布《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條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據走訪了解,
太原市社會各界對不動產統一登記條例的出臺持支持態度,并希望進一步修改完善并增強可操作性后盡快實施。
國土局江少康說,不動產不僅僅是房產。《暫行條例》第五條規定:按規定辦理登記的有:集體土地所有權;房屋等建筑物、構筑物所有權;森林、林木所有權;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
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海域使用權;地役權;抵押權;法律規定需要登記的其他不動產權利。
江少康認為,今后,無論是不動產登記機構在受理登記申請或按照有關國家機關的要求進行登記,還是人民法院處理不動產登記糾紛案件,都應當依據本條例加以判斷。這一規定既能夠確保所有的應當登記的不動產權利都可以登記,又可有效地防止了實踐中一些地方任意將不屬于不動產權利的其他權利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的問題。
未經同意不能泄露相關信息
江少康分析,建立和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有利于規范和整合不動產登記行為,有利于保護不動產權利人合法財產權,有利于保障不動產交易安全,有利于共享和利用不動產登記信息,有利于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不動產統一登記實際上也是為將來的
房產稅開征、個人不動產信息查詢等做前期準備工作。
有些市民認為,不動產實行登記后,可以查閱他人相關不動產信息,能打擊房叔、房姐等。據市房產交易登記中心顧問胡衛平介紹,普通人是查不到官員的房產的。暫行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查詢不動產登記資料的單位、個人應當向不動產登記機構說明查詢目的,不得將查詢獲得的不動產登記資料用于其他目的;未經權利人同意,不得泄露查詢獲得的不動產登記資料。
房產證和土地證將“合體”
胡衛平介紹,不動產登記實行后,房產證和土地證合二為一。此前《房屋所有權證》《集體土地使用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林權證》等證件需要到四個不同部門辦理。根據《暫行條例》規定,自明年3月1日起,不動產登記只需到指定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有助于提高登記效率和公信力。
據了解,市縣中房產局及土地局等相關職責和機構,將整合到不動產登記機構下面。未來,包括土地、房屋、林地、海域、水域、灘涂養殖權等登記發證,也將全部一次性整合到位。這意味著未來影響廣大居民的房產和土地“兩證”制度,徹底退出歷史舞臺。
太原市相關工作加緊推進
目前,太原市不動產登記是按照各自管理權限分散在不同部門,土地登記由國土資源部門負責,房產登記由房屋和
住建部門分工負責,林地登記由林業部門負責,海域及無居民海島登記由海洋部門負責,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由市委農辦負責。按照不同登記規范,登記部門層級也各不相同,土地登記、房屋登記、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林權登記依據屬地登記原則,由所在地相應部門的登記機構辦理登記;海域及無居民海島登記則按照審批權限實行分級登記,國家、省級相關部門均具有登記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