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公安部部署全國公安機關警車和涉案車輛違規問題專項治理工作以來,大同市公安局采取多種方法不斷推進治理工作,特別是警車“瘦身計劃”的成功實施,在全國公安機關形成了深遠的影響,標志著我市“兩車”治理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果。
為了鞏固“兩車”治理工作成果,促進大同市公安隊伍正規化、執法規范化建設持續發展,從即日起,大同市公安局歡迎廣大群眾對如下八個涉及民警違規使用警車的問題進行舉報:
1.牌號為“晉B7***警”的號牌已經作廢,繼續使用的視為違法行為;
2.無牌警車和私噴外觀標識假警車;
3.反“五條禁令”,酒后駕駛警車的違法行為;
4.不著警服駕駛警車的違紀行為或將警車借與非警務人員使用的違紀行為;
5.非緊急警務或非重要勤務時,駕駛警車闖紅燈、逆行、超速等違規行為的;
6.非緊急警務或非重要勤務時,駕駛警車使用警報器的違紀行為;
7.非警務原因,將警車停放在餐飲、娛樂場所門前、旅游景點違紀行為的;
8.警車私用,用于接送小孩或駕駛警車回家在小區內停放的。
在對上述問題進行舉報時應提供能體現時間、地點、車輛牌號的視頻、影像資料,經查證屬實的,大同市公安局將給予舉報者500至2000元的現金獎勵。舉報電話:110 0352-2055371舉報郵箱:dts_police_ltjg@163.com
2010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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