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文晶回憶說:“我們四十多個業主全部寫協定,我們想跟你投降,有這么一段,因為我們也太沒有這個經歷,他后來說,我們房子夠了,我們不需要你的房子。委托管理也不行,這個時候又沒有路了。”
那么,這家新鳳凰公司的經營情況又是如何呢?記者在一份公開的募集說明書中了解到,新鳳凰公司是浙江富通集團的下屬公司,截至2009 年末,凈資產8,227.80 萬元,2009 年度實現營業收入2,037.35 萬元,凈利潤250.65 萬元。2010 年 9 月末,凈資產8,436.32 萬元,2010 年 1-9 月實現營業收入 1,800.52 萬 元,凈利潤208.52 萬元。 每年有兩百多萬的凈利潤,經營情況還算不錯,那么新鳳凰為什么還是要拒絕與這些業主簽約呢?
陳文晶認為:“他看中的是整個島嶼整個設施,他覺得2600萬太便宜了。我逐步逐步地把每個房間都可以租下來,變成自己的一個培訓中心。然后變成一個自己的一個私家花園一樣。”
在陳文晶看來,新鳳凰的目的就是希望能夠將整個鳳凰島據為己有。
她說“大部分杭州業主也接到了他們的當地中介公司的電話,有的就是說我出價30萬,或者是原價加5千,或者原價加一萬,我給你買下來,但是它的前提條件也是要一棟棟賣,如果單個單個賣,我就要賤價。有一個業主是12萬賣一套,當時是20幾萬賣來,因為他生病,躺在床上,實在缺錢了。”
那么,對于這些業主的強烈不滿,新鳳凰公司究竟又是什么態度呢?記者見到了新鳳凰公司的一位負責人。他說:“說到底,我們沒有精力,只能應付官司等到官司結束以后再說”
而且,這位負責人在拍賣之后就已經將水電等設施視為公司所有,并且承認業主房間的水電是新鳳凰公司切斷的,同時他也在抱怨是法院將水電公共設施等強行拍賣了公司,給他的經營添了很大的麻煩。“以前的糾紛我買來了完全產權,難道還為你服務,不可能的對不對,這個道理大家都知道的,但是他們曾經在老鳳凰那里得到了高額回報。找個人接手政府找到了我們,給我們增加了很大的困難,所以我們深受其害。”
由于管理公司的債務糾紛,業主們的房子被拍賣,讓業主感到氣憤的是作為房屋的產權所有人他們居然一點權力都沒有。不但不能夠阻止房子被處理,而且還被剝奪了回家的權利,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在鳳凰島上還有更加離譜的事情。
業主葉正中說:“沒有的,對。我的房間是旁邊是這個房子,他給我,給我應用的部分,就是中間,不對了。他給我的這個房子不存在這個房子,而且位置也不對。”
記者在采訪時發現,葉正中的房產證上所標示的房子與實際情況根本不相符合。
葉正中說:“是啊,他多出六間房子了,他這里六間房子了。我拿的房子,我賣的房子是存在的,這個圖紙上的東西不是我的,他現在寫的是我的。這就是問題,發現這個問題,不是我的東西說是我的。就是他給我的房子和房產證上的房子不是一個房子。”
水電的問題沒辦法解決,原本想將房子出售的葉正中,發現自己房產證上的房子在現實中不存在,這也就是意味著他現在根本無法銷售這個房子。
葉正中還說:我找過相關部門嗎,我時間耗不起,他說我給你測繪,一個禮拜還沒有去測繪,我等不及,我還要回杭州,不可能。
據了解,鳳凰島上的業主現在很多都已經拿到了手續齊全的房屋三證,大多數的土地性質是住宅,可是怪異情況還有一些:土地用途是商住,可是使用年限卻是70年,這與商住用房最高50年的規定嚴重相悖,而還有的三證里面,有的土地性質是住宅,有的卻是商住。那么,鳳凰島上的土地用途到底是什么呢?為什么同樣的業主會有這些不同呢?
業主孫建平說:“很清楚了。就是旅游用地變為住宅用地,產權由40年延長至70年,就是完全變成住宅了。對我來說完全,交納15000塊錢的土地變更性質的錢。然后交一萬五千塊錢。是2002年11月。”
孫建平告訴記者,在2001年他購買的購房合同中,鳳凰島的土地用途是旅游開發,而在2002年,他收到了老鳳凰公司的一個函件,在繳納15000元之后,土地的用途就改為了住宅,在不到兩年的時間內這些住宅的性質已經悄然發生了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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