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國婚姻感情問題正經歷顯著的變遷。近五年來全國離婚人數逐年上升,年平均增幅為7%,2010年全國依法辦理離婚手續267.8萬對。而全國法院一審受理婚姻家庭糾紛案件也逐年上升,2010年達到1374136件,案件中相對集中反映出婚前貸款買房、夫妻之間贈與房產等問題。
針對此次司法解釋中網民爭議最大的“父母給兒子買房媳婦沒戲”的規定,最高法院認為,在實際生活中,父母出資為子女結婚購房往往傾注全部積蓄,一般也不會與子女簽署書面協議。如果離婚時一概將房屋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勢必違背了父母為子女購房的初衷和意愿,實際上也侵害了出資購房父母的利益。
從8月13日開始,婚姻法第三次司法解釋開始實施,其核心內容直指當今社會婚姻家庭糾紛中的主要問題。此消息引起網民們及社會各界的極大關注,其中關于“父母給兒子買房媳婦沒戲”的規定,更是引起廣泛的熱議和爭論,微博上開始紛紛轉發新版《失落的丈母娘》,而僅在新浪微博上,涉及丈母娘買房的內容,就高達近40萬條。新婚姻法讓那個“房產商樂了,丈母娘愁了。”
最高人民法院12日公布的《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從13日開始實施,在網上引起了廣泛關注。贊同者有贊同的理由,反對者有反對的原因,而更多的中間派網友,則是關注此項規定實施后,將對婚姻、家庭各方將帶來怎樣的影響。
從公眾普遍關注的內容看,此次司法解釋中受關注最大的就是關于房屋權屬的新規定,即:婚后若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買房,若離婚,則誰父母出資房子歸誰。
不容否認,在許多地方,傳統的觀念仍然是結婚時男方承擔買房責任,女方一般出裝修的錢或其他生活用品。近年來,隨著房價的快速上漲,住房已成為生活中最為重要的財產,因此一旦離婚,涉及房產分割的問題和紛爭日漸凸顯。
有網友從人性情感的角度,表達了對這一司法解釋的不贊同。“此次出臺的法規性質明顯是偏向于個人財產保護,是典型的誰投資誰受益的理念,而不是從家庭感情角度去考慮的。女性不但要賺錢,還要生育、養育,很大程度上對于家的付出無法用資本去衡量,除非出臺‘女性養育,家產分一半’的法律規定,否則如果男方出軌離婚,女方就很難有保障。”一位網友說。
同時網上有觀點認為,新的司法解釋對婚姻中的弱勢群體如家庭主婦,可能會產生不公。但給被房子擠壓得變形的婚戀觀,留下了一個喘息的機會。“從今天起,不再為了房子而結婚,讓‘丈母娘推高房價’不再成為中國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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