蓮園面積僅剩不到六分之一
在北京朝陽門南小街樓群的夾縫里,有一處陰暗的平房小院,系清代私家園林“蓮園”。據北京建筑學會古建園林《北京現存明清宅園調查報告》記載:蓮園面積原本3600平方米,院內有游廊、花廳、水池、亭榭,疊石林立、曲徑通幽,是中國傳統文化在造園藝術中的代表,有很高的鑒賞價值。
附近的居民對記者說,由于私搭亂建和拆遷征用,蓮園遭多次改造,目前僅剩不到500平方米,其中的幾個院子早就是私產了。北京民間文藝家學會理事包世軒等古建專家認為,建在北京舊城內的私家園林實屬罕見,而現在的蓮園毫無造園章法、原貌盡失,實在令人痛心。
然而,記者日前走進蓮園,發現門口雜草叢生,里面正進行大規模施工,古房舍被拆得面目全非,原有漢白玉雕刻被砸得只剩軀干,假山僅剩斷壁殘石,園中植物被砍禿,水池早已干涸,里面堆積著大量的水泥板、沙石等工程材料。往里走,在臨時搭建的簡易帳篷旁立有一塊石碑,上面刻著“區文物保護單位”。
文物產權歸屬不明晰
據中國文物學會文物鑒定委員會副會長張寧介紹,目前我國文物古建被用于商業開發有兩種形式:一是“公家的”,如故宮、避暑山莊、美齡宮等直屬于政府部門或被政府部門占用的文保單位;二是“私人的”,如因歷史遺留問題被企業和居民占用,或被某些經營者租賃使用。
南京大學歷史系教授周學鷹表示,文物古建變身別墅、餐館,暴露了文物保護與商業開發的現實矛盾,“從目前狀況看,利用有些過度,而管理明顯滯后”。
面對文物保護困局,最令人頭疼的是文物產權歸屬的問題。張寧以蓮園為例分析說,區級文保單位內建筑房屋的產權屬于誰?房租收入歸誰所有?將公共文化資源租借給集體甚至個人使用的合法途徑是否有章可循?這些問題都值得我們深入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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