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臺嚴規厲責“騙租騙購”保障房有望重罰
2012-01-13 來源:0352房網 編輯:狄海霞
最近,一場關于保障民生、嚴查保障房騙租騙購現象的多項違法違規行為的專項整治行動正在或將在全國各地紛紛打響。從即日起,到未來的數月內,全國多個省市、自治區都將結合當地自身情況出臺新的保障性住房法規,以期能改善保障房監管混亂的現象。
自2012年以來,一些大中城市里的騙保家庭紛紛落馬。面對所有住房困難家庭,這樣龐大的民生工程若不能嚴格監管定會在不久地將來造成住房市場更大的混亂。消除騙租騙購等違規行為,就成了考驗各級政府執政水平的重要問題。
“對于騙租騙購,北京的處罰是取消申請資格,5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因罰則太輕,一些人甘愿冒著風險虛假申請保障房。”該負責人說。據起草制訂者透露,在國家《住房保障法》中,將提高騙租、騙購保障房行為的違法成本。《保障條例》中將增加對騙租、騙購保障房行為的罰則。
據了解,對于罰金的數額限制,是政府規章中的罰則,罰金只能在3萬元以下;如果是地方法規,則可設定10萬元以下的罰則,處罰力度可明顯加大。它山之石是,香港對騙租行為的處罰非常嚴厲。申請者如虛報材料,騙租公屋,最高罰款5萬元,而且會被監禁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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