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到來,各個建筑工地都逐漸恢復開工,為保障建設工程消防質量,進一步消除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隱患,提高施工、管理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保證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連日來,山西太原市消防支隊小店大隊全方位做好建筑工地火災防控工作,進一步確保全區火災形勢安全穩定。
在檢查中,山西萬廈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并州路小區建筑工程未經消防設計審核就擅自施工,被執法人員做出罰款三萬的處罰。近日,執法人員在監督檢查中發現,位于太原市小店區并州南路65號的山西萬廈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并州路小區建筑工程未經消防設計審核,擅自施工。
執法人員立即對該單位的消防違法行為進行了調查取證,并對該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人進行了詢問,隨后組織大隊全體干警對該單位的違法行為進行集體討論研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小店消防大隊決定給予其責令停止施工并處以罰款人民幣叁萬元的行政處罰。
經過執法人員的耐心說服教育,該公司負責人表示愿意接受處罰,積極配合消防大隊工作,停止施工后立即補辦有關手續。通過處罰和宣傳教育,該單位負責人深刻認識到了自己的消防違法行為,積極繳納了罰款,并對大隊的嚴格執法、熱情服務深表謝意,表示今后一定積極主動做好消防工作,嚴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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