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律所合伙人曾姓律師向本報記者指出,利用空頭公司報賬、走賬的方式并不稀奇,這部分的支出去向難以追究,事后也很難核實。據他了解,除了房地產行業,其他醫藥、科技行業的需求也不少。
“這些‘灰色成本’有不少流向了政府機構。”上述某大型房企華南區項目總監則向記者指出,一般來說,建工、采購等所需的“打點成本”已經成為一個產業鏈,如果處在其中一環節的公司不按行規辦事,也許會比別人掙得少,甚至會虧錢。
他舉例稱,“建筑公司要盡快獲得行政審批等,花點打點費用肯定是必須的,公司在向承建商申報費用時會把這部分支出核算在內,同理,一環扣一環,最后則由房企承擔這些開支。”他補充道,現實運作要比這個環節更復雜。
廣東省住建廳相關人士向記者指出,在多項的審批環節,一般的建筑單位都能順利排隊輪候,“很多單位等不及,他們手上都有工程擺在那里等開工,如果要盡快地獲得審批,與相關部門搞好關系十分重要。”
廣州近日的輿論焦點“房叔”吵得沸沸揚揚,據悉,這位擁有22套房產的廣州市城管局番禺分局政委蔡彬曾收受他人賄賂,目前已被“雙規”。記者從多位地產界業內人士了解到,類似的“置換物業”支出也是房地產“灰色成本”的一部分。
廣東某中型房企的開發商李先生曾向本報記者透露,因為招待費用較為敏感,向相關公務單位的領導低價出售或者贈與房產、商鋪等物業,成為了更好的利益輸送方式。他坦言,這種置換的方式,房企在營銷過程中可以避免難以報賬的尷尬。
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發展研究所所長李戰軍向媒體分析房地產的成本構成,他以1元的房價為例,其中30%-40%左右是政府收取的土地價格;20%-30%是稅費,稅與費合計數十種,也是政府和事業單位收取;10%-30%是建筑成本,包括水泥、設備、勞動等,一般10%-20%才是利潤。
盡管按照李戰軍的分析,賬面上流向政府部門的費用已經超過六成,然而,呂隨啟等不少專家評論李戰軍的算法中仍缺乏“灰色成本”這一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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