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自有率越高 代表國家經濟發(fā)展水平越落后
2013-04-10 來源:0352房網 編輯:紅蘭
摘要:中國住房自有率高達85%,專家表示,這并不代表國家發(fā)展水平高。
中國社科院財經戰(zhàn)略研究院研究員楊志表示:“家庭擁有自有住房,不代表居住問題已經解決。”楊志稱,通常經濟發(fā)達國家自有住房擁有率低,而落后國家的自有住房擁有率高。原因之一是發(fā)達國家人口流動性強,為了減少住房買賣的麻煩,很多人寧愿租房住而不是買房。相反地,落后國家人口流動性較差,擁有自有住房的家庭,反而更可能居住在自己擁有的住房中。因此,單單以家庭是否擁有住房來判斷居民的居住條件,往往高估了居住條件,也可能導致住房公共政策選擇的不當。
中國社科院世界經濟與政治研究所博士后李宏瑾對歐美各國的住房自有率的歷年數(shù)據的平均值進行了對比,也發(fā)現(xiàn)同樣的問題。住房自有率水平高的國家,幾乎都是經濟水平發(fā)展比較低的轉軌國家,而住房自有率低的國家則大多為經濟發(fā)達的國家。其中住房自有率最低的當屬瑞士,在1990年,住房自有率低至31%,緊隨其后的是瑞典和德國;而住房自有率最高是亞美尼亞,其在1998年時數(shù)值高達96.3%。由此可見,住房自有率高也不是什么值得稱道的事情,反倒是經濟水平落后的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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