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幾年城市經濟的不斷發展,樓市也跟著風生水起,置業顧問由于學歷門檻低,對提高個人能力,提成豐厚等特點而受到年輕打工者的青睞。經常聽到某某售樓小姐因為成功推銷豪宅一夜之間成為富翁的消息,接下來這位蘇州售樓女子,同樣通過“自己努力”獲得320萬元,與前者不同之處在于,她的錢,是騙來的。
謊稱繳清購房款有優惠,宣稱共同炒賣商鋪能獲利,這位售樓女子竟騙取近20名受害者購房款三百多萬元。6月19日,當地法院審理了這起特大詐騙案,判處被告王月有期徒刑11年六個月。
現年26歲的王月是一家商業投資公司的商鋪銷售人員,看到近幾年與房地產相關的產業利潤如此之大,王月不禁動起了賺錢的歪腦經,想發一筆橫財。
2011年11月,王月利用職務之便開始了她“詐騙”計劃的第一步。王月利用其代理銷售某商鋪之機,先后聯系多名客戶,謊稱虛構繳清購房款有優惠或共同炒賣商鋪能獲利等事實,引誘客戶上鉤。
沒過多久,徐先生成了上鉤的第一條“魚兒”。徐先生10月份在蘇州某廣場買了一間商鋪,總價66萬,分兩次付了2萬元定金,之后由于價格原因想要找王月退房。
王月謊稱如果通過內部人員購買的方式價格可以優惠到55萬,但要先交10萬元定金,讓徐先生先將錢打到其個人賬戶,她已經墊付了首款,深信不疑的徐先生立馬相信了她。
之后的五個月,徐先生先后分六次打了55萬元到王月的個人賬戶上。期間,王月利用之前偷得的公司收據開了兩張總值55萬元的收據給徐先生。
看到錢來的那么容易,王月表現的越來越大膽,緊接著又拉攏客戶炒賣商鋪賺差價,宣稱以她的名義定商鋪有很大優惠,如果不賺錢承諾將定金退還,賺錢就五五分成。
有這么一個穩賺不賠的機會,很多膽兒大的客戶都紛紛上了鉤。從頭至尾,那些被騙的客戶從來未跟公司財務接觸過,而交易中涉及的商鋪也是根本不存在的,王月只是利用炒商鋪和付清房款有優惠來迷惑被害者。
就這樣,重復的詐騙伎倆,屢試不爽。2011年11月至2012年8月期間,王月先后騙取了18名受害者共計320多萬元。期間,王月還利用這些原本不屬于她的錢買了一輛polo車,而大部分錢都被她用來參與網絡賭博。
本以為這樣的環環相扣會天衣無縫,騙來的房款可以去補其他被騙的客戶的房款,事情肯定不會敗露?上В煜聸]有不透風的墻。最終,業主見商鋪拿不到,錢又回不來,意識到自己可能遭遇了驚天大騙局,立馬報了警。
利用工作關系,騙取被害人的信任,王月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辦法,騙取公民私人財物共計三百二十多萬,詐騙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虎丘法院經審理后,做出以上判決。
小編有話說:天上不會掉餡餅,通過非法途徑得來的錢財,最終會付出相應的代價。想法子賺錢情理之中,而以身試法萬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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