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有知情人透露,湖北咸寧市國稅局辦公樓舊樓不舊新樓又起,原辦公樓近半的樓層出租給浙商經營酒店和夜總會,竟然還以無地方辦公為由新建辦公大樓。
據了解,其所謂舊樓未舊新樓又起,是指作為處級單位的咸寧市國稅局在原有兩棟辦公樓足夠使用情況下,新建一棟14690多平方米的辦公樓,認為這是一種鋪張浪費的重復建設行為。記者實地走訪時發現,有關職能單位利用7年時間,協助市國稅局將立項于2005年的一棟建筑面積為7800平方米的市國稅局信息處理中心,經過更名及多次追加建筑面積的手段,最終在該市建成一座“咸寧大道上標志性亮點建筑”。
從該局作出的解釋和提供的相關材料中,發現這棟被指違規的辦公樓從立項、建設到入住,都違背國家對樓堂館所的規定,且這些違規行為都有紅頭文件或會議紀要為其開路。
看似正常的立項批復背后
據悉,建設辦公樓在咸寧市國稅局已經不是第一次了,1994年7月1日新稅制改革施行后,新設立的咸寧市國稅局在一棟興建于上世紀80年代的綜合樓里面辦公。來自該局官方網站的信息顯示:辦公樓面積狹小,場地擁擠,明顯不能滿足工作的正常開展。咸寧國稅人搶抓機遇,爭取政策和資金,在淦河大道原咸寧財稅學校對面興建起世紀大廈。并于1998年搬進這棟15層高的辦公樓里辦公。
時隔7年后的2005年,咸寧市發改委又為其批復了建設“市國稅局信息處理中心”的申請。該局以市區一體化后,4個分局調入多人,無場所辦公為由,于2008年5月10日獲取湖北省國稅局準予“咸寧市國稅局城區直屬機構綜合業務樓”立項批復。隨后將一份《市國家稅務局關于“市國稅局信息處理中心”更名立項建設的請示》文件呈給市發改委并得到批復。
不過,這些看似正常的立項批復背后卻隱藏著不正常的現象。
據知情人透露,咸寧市發改委在2005年對“市國稅局信息處理中心”的立項作出批復時,該局使用中的世紀大廈辦公樓八層以下已出租給某浙商經營酒店和夜總會多年。而中辦發〔2003〕3號文件《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繼續從嚴控制黨政機關辦公樓和培訓中心項目建設的通知》明確提出:對辦公用房確有困難的,應首先考慮從現有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存量中調劑解決;確需新建、改擴建和加固改造的,要嚴格執行審批程序。知情人認為,該局不需要調劑,也不需要新建,只需將租出去的辦公用房收回用于自己辦公,辦公用房困難的問題就迎刃而解了。
而且,國家在控制黨政機關辦公樓建設標準時,已明確指出黨政機關辦公樓不得定位為城市標志性建筑。不過,咸寧市國稅局的新辦公樓項目在獲取批復后,咸寧市人民政府在2009年7月13日的一份專題會議紀要卻顯示:市國稅局要積極努力,爭取多方支持,把國稅局城區綜合業務樓建設成標志性、現代化建筑,體現新時代風格,并使其成為咸寧大道上標志性亮點建筑。
該會議紀要同時提出對市國稅局這棟綜合業務樓要按特事特辦原則,前期各項手續從快從簡辦理,手續費用全免。并要求市財政局等相關部門要給于積極支持,為其減免城市建設配套費和人防費。
在咸寧市咸寧大道上看到,咸寧市國稅局已經入住的這棟“標志性亮點建筑”,地上十七層,地下兩層,實際建筑面積是14600多平方米。而相關材料顯示,無論是2005年在發改委通過的立項還是2008年從省國稅局拿到的批復,該辦公樓所涉及的建筑面積都是7800平方米。
大樓建筑面積從立項時的7000多平方米變身為入住時的14000多平方米,相關材料證實,這近乎翻倍的變化,靠的并非是建設方的一己之力。
就在大樓臨近奠基的前一個月,咸寧市發改委發出一份咸發改投資(2009)291號的紅頭文件,這份抬頭為“關于追加下達咸寧市國家稅務局城區直屬機構綜合業務樓項目建設規模及變更建設地址的通知”顯示:根據市政府《關于市國稅局城區綜合業務樓建設的會議紀要》,經研究,同意在原批復面積基礎上追加2000平方米,總建筑面積追加到9800平方米,增加投資部分有地方自籌解決。一棟本就涉嫌違規的辦公樓未及開工,其建筑面積又被一紙紅頭文件增加兩千平方米。
該局基建辦熊望斌主任說,這棟于2005年立項的辦公大樓,正式啟動于2008年,于2010年4月開始動工建設。大樓的地上建筑面積是12000多平方米,地下兩層的建筑面積是兩千多平方米。記者從其出示的材料中了解到,就在大樓開工兩個月后,咸寧市發改委又發出一份咸發改投資(2010)192號紅頭文件再次為大樓追加建筑面積。與上次追加建筑面積的文件有所不同的是這次是應國稅局的要求,再增加3000平方米,總建筑面達到12800平方米。
另外,在該局出示了一份落款為2009年12月17日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中,項目規?偨ㄖ娣e卻是14690.87平方米。值得注意的是,咸寧市發改委在2010年6月28日作出第二次追加建筑面積后,其被批復的總建筑面積才達到12800平方米。而咸寧市城市規劃管理局卻能在建筑面積為12800平方米批復出臺的半年前,辦出了14690.87平方米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很顯然,城市規劃管理局辦理的許可證與發改委的批復,無論是時間還是該項目在建筑規模上涉及的數據都無法銜接在一起。
辦公樓規模超省部級
知情人還反映,在該局局長或副局長的辦公室里,辦公桌后面一個碩大的書柜,拉開兩側看似書柜門,映入眼簾的不是書籍,而是暗藏著的臥室和洗手間。采訪中,工作人員未回避其書柜后隱藏的是臥室和洗手間,并坦陳該樓五層往上每層都有一間裝修與此相同,面積超過50平方米的辦公室。而國家規定,各級工作辦公室使用面積規定中,省部級才達到54平方米。知情人說,在一些樓層里,這些分別由局長或副局長使用,面積超省部級標準的辦公室不止一間。
按規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的建設規模,應根據批準的編制定員人數乘以每人平均建筑面積。采訪中記者了解到,該局在這棟新辦公樓里辦公的實際在編人員定數量是236人。按要求,編制定員超過100人時,應取下限的規定,不過,行政級別為正處級的咸寧市國稅局使用的這棟新辦公樓實際規模接近省部級辦公樓標準的兩倍。
這棟超省部級別的辦公樓,其上級單位湖北省國稅局及相應的紀檢監察機關,在對其建設辦公樓例行監督檢查工作時,是否發現辦公室里別有用心的書柜?接受檢查的咸寧市國稅局領導能否如實匯報?對違規建設辦公樓的行為有無進行糾正或查處?知情人表示這些事情都很耐人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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