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房子后來入住了嗎?
張莉:沒有,因為首付款沒有交齊。
警方:為什么沒有交齊?
張莉:除了4萬元定金,首付還要27萬,楊明跟我說他分4筆交了,但最后交沒交齊我也不知道。中間中介還催過他,說不交齊首付房子就不賣給我們了。
警方:那他有多少錢你知道嗎?
張莉:他說有十六七萬,但有沒有我也不清楚。
警方:出事前那幾天楊明有什么異常嗎?
張莉:沒什么變化,他案發那天還給我打過電話,就跟平常一樣,問候了幾句就掛斷了。
出事后女友再沒聯系
上午10時,身材瘦弱,身高僅1.60米的楊明被帶入法庭,他說話聲音柔弱,完全看不出他竟是一個搶劫銀行的“劫匪”。
法庭上, 對于檢方的指控,楊明毫無異議。
“你既然說搶劫銀行是為了付房款,那你差多少錢,又要搶多少?”法官問。楊明稱,“我是想多要點,怕銀行的人跟我討價還價。”楊明在實施搶劫時,向銀行人員大聲索要30萬元,“能多給我最好。”
庭后,楊明稱,自己一心只想著跟女朋友結婚要有套房子,一時沖動鑄成了大錯。
“自從我進來后女朋友就再也沒有聯系我,只有家里人給拿過一次衣物,誰都沒見過。”楊明說,女朋友也沒有跟自己的家人聯系過,“太不值了。”
檢方說法
檢察官表示,雖然近年來房價上漲,但這并不能成為楊明沒錢支付房款,進而搶劫銀行的理由,遇到問題,尋求正確途徑解決,才能換來美好的生活及未來。
檢方建議判處楊明有期徒刑10至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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