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目前國情而言,郝演蘇斷言:沒有十年二十年以房養老政策不會進入實操階段,推行道路上阻力重重,現在談論為時過早。因此,他建議更符合中國國情的做法是“租房養老”。
以西安為例,一套不偏僻路段的100平方米的房子,租房往往可以獲得1500-3000元(注:該數據來源于西安房屋租售網站)的收益,雖然多數情況下不如將房子倒按揭給銀行所獲取的收益大,但這種辦法“旱澇保收”,又不存在任何風險,更受老人青睞。
什么樣的人才適合以房養老?
“以房養老”的國家新提法,多位權威專家證實,它并不是一項強制措施,而只是提供給民眾選擇的一項養老項目之一。至于銀行(機構)愿不愿意推出這項服務,以及民眾是否愿意選擇,雙方都是自愿的。它并非許多民眾誤解的政府“甩包袱”的強制行為。
中國社科院世界社會保障中心主任鄭秉文說,實際上多年以來,中國養老市場上都存在“以房養老”的社會需求,而按照《國富論》作者亞當·斯密的說法,國家應該是公民權益“保護者”,那么在此問題上,國家有責任也有義務滿足民眾需求,維護社會秩序。
“數據顯示,中國住房自有率早已經是世界最高了,空置率也是世界最高,但是由于養老體系不健全,一些老年人的權益實際上是受到損害的,為什么他們不能通過以房養老的政策去獲得更幸福的晚年生活呢?”鄭秉文說:“有沒有政策支撐是一回事,老人們愿不愿意選擇是另一回事。”
鄭秉文做出這一論斷的另一項重要依據是,中國目前的丁克、空巢家庭比例高,一些家庭子女都在其它城市工作、生活,甚至有些孩子定居國外,那么傳統的“養兒防老”模式正在被打破,如果不及時調整政策順應時代變化,那么若干年后養老問題將成為沉重的社會問題。
至于老年人為什么要選擇“以房養老”,采訪中,一些老年人從自己的角度解釋了這個問題:“很多老年人實際上是沒有辦法了才拿房子養老。現在保姆比較貴,差不多要2500元左右,而不少老年人的平均退休工資只有一千多元,最多兩千多塊錢,單獨請一個保姆是超出經濟能力的,這時候就想到了拿房子養老。”
這項政策的最終落足點,中信銀行總行零售銀行部副總經理王劍介紹說,“養老按揭”和國外最大的不同是,他們還是基于老人最后要把貸款還給銀行的設想,由老人的子女把錢還給銀行,房子還是老人自己的,而不是房子歸銀行來設想。
對于什么人適合“以房養老”的問題,王劍認為,首先是有一定經濟實力,有兩套以上房產,具備償還能力的老人是他們的目標客戶。另外,這些老人的子女通常不在身邊,無法或不方便居家養老,而貸款的目的是為了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質量,比如外出旅游或者添置必要的生活保健設備等,讓晚年的生活更有保障。
鄭秉文說,有意愿推出以房養老產品的金融機構和保險機構還普遍希望,國家早日明確70年產權到期后的處置辦法。一旦鋪開試點,那么參與的金融和保險機構就存在按揭到期后大量不被贖回的房產的處置問題。“從防范金融風險和提高金融機構參與的積極性角度出發,70年產權到期后的確權十分必要。在許多相關聯政策出臺的背景下,為什么國家不能主動解決房屋的產權問題,為老百姓解除困惑呢?”他建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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