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圣和勝律師事務所丁劍清律師認為,根據合同條款,樓市的價格下降并不能成為業主要求退房的理由,在法律上業主的訴求講不通,合同不但對開發商有效,對業主也是有效的。如果降價的時候要求退房,升價的時候業主也可以要求分紅,這樣明顯不合理。不過,目前房價仍然高企,購房者用一生的積蓄買房,開發商應該保證房屋的質量。如果購房者是因為產品貨不對板,或者虛假宣傳而要求退房,那么在法律上具有一定依據。
春節前后,多地不少銀行已對購買首套房的客戶執行基準利率。記者還發現,去年四季度至今,有十多個城市及部門在住房標準、公積金、土地等多方面對樓市政策作出“微調”。除天津外,北京、上海、武漢等多個城市均已調整普通住房價格標準。合肥、南京等城市提高公積金貸款額度,每戶家庭最高貸款額度比原先增加10萬至20萬元。
部分地方的“小動作”措施被叫停,凸顯政府對樓市調控的決心。“毫無疑問,今年要想投機炒房,依然沒戲。”上海房產中介永慶房屋總經理陳史翎說。與此同時,一些開發商正考慮順應調控要求,調整產品結構和銷售策略。復地集團董事長張華告訴記者,今年將進一步加大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銷售比重,并通過價格調整加快“跑量”。
市場正進一步向調控預期的方向變化。不少專家認為,在此輪調控中,“遏制房價快速上漲”的目標已初步達到,有利于“房價合理回歸”的動力也在增強。專家認為,當前各級政府應凝聚樓市調控共識,防止“變相寬松”;同時需加快保障房、房產稅、個人購房信息平臺等制度建設,避免房價再次出現“大起大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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