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公安局關于戶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實施細則
發(fā)布時間:2014-01-16 來源:0352房網 編輯:王紅蘭
④租住在房管部門、企事業(yè)單位、政府直管
住房、廉
租房、公租房和和機關企事業(yè)單位的,需出具與相關單位簽訂的在同一居住地址實際
租賃并居住一年以上的《租賃住房協(xié)議》原件、復印件以及房管部門出具的租賃登記備案手續(xù)加蓋公章;租住在機關企事業(yè)單位集體宿舍的,需出具本人與該單位簽訂的《租賃住房協(xié)議》原件、復印件;
⑤與同一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和連續(xù)工作滿一年的證明,或工商部門出具的機讀信息卡(加蓋注冊專章)以及連續(xù)交納稅費滿一年的納稅證明;
⑥申請直系親屬隨遷的,出具直系親屬關系證明,申請未婚子女隨遷的出具未婚證明。
2.在我市市轄區(qū)居住,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其居住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所需材料:
①申請人到租住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填寫《申請遷入登記表》;
②申請人、隨遷人的《居住證》(三年以上)原件、復印件;
③申請人、隨遷人的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④租住在房管部門、企事業(yè)單位、政府直管住房、廉租房、公租房和和機關企事業(yè)單位的,需出具與相關單位簽訂的在同一居住地址實際租賃并居住三年以上的《租賃住房協(xié)議》原件、復印件以及房管部門出具的租賃登記備案手續(xù)加蓋公章;租住在機關企事業(yè)單位集體宿舍的,需出具本人與該單位簽訂的《租賃住房協(xié)議》原件、復印件;
⑤與同一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和連續(xù)工作滿三年的證明,或工商部門出具的機讀信息卡(加蓋注冊專章)以及連續(xù)交納稅費滿三年的納稅證明;
⑥社保中心出具的三年以上的社會保險(包括三險:養(yǎng)老、醫(yī)療、失業(yè))繳費專用票據(jù),繳費主體是單位的,還必須由單位出具個人繳費花名(并加蓋單位公章);
⑦申請直系親屬隨遷的,出具直系親屬關系證明,申請未婚子女隨遷的出具未婚證明。
辦理流程:
申請人填寫《申請遷入登記表》,申請遷入原因填寫“租房遷入”。派出所專職戶籍民警受理材料后,和社區(qū)民警共同對申請材料中的各種證件的原件、復印件核對無誤后在復印件上簽字、蓋章確認;社區(qū)民警在《申請遷入登記表》中加注調查意見,所長審核簽字后,原件退還申請人,遷入市轄區(qū)的由公安分局審批;遷入各縣的由縣公安局審批,憑《戶口準遷證》將戶口遷入就業(yè)單位設立的集體戶或實際居住地派出所設立的社區(qū)集體戶。
辦理時限:
派出所隨時受理,并在受理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調查核實工作,并將有關材料上報分縣級公安機關;分縣局公安機關接到上報材料后,應當在接到公安派出所的上報材料7個工作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并將審批(審核)結果返回公安派出所。公安派出所在接到上級公安機關審批(審核)決定的2個工作日內,將審批(審核)結果告知申請人。
四、城中村或移民搬遷的戶口準入。
1.建制村因拆遷整體遷移至城鎮(zhèn)駐地的新建小區(qū),可登記為常住戶口。
2.建制村已
規(guī)劃,
土地已被征用的已拆遷安置在城鎮(zhèn)區(qū)域人員,經本人申請,可登記為常住戶口。
3.建制村已規(guī)劃,未拆遷安置,但已“村改居”的居民,可登記為常住戶口。
所需材料:
①市、縣政府的批復文件;
②村委會出具的書面申請(附落戶人員花名冊,村委主任簽字并加蓋公章);
③派出所出具的人口信息花名冊(加蓋戶口專用章、民警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