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家發生兇案買家要求降低房租遭拒對薄公堂
發布時間:2013-12-11 來源:0352房網 編輯:王紅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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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鄰居家曾發生過兇案,買房人聽說后認為賣家隱瞞了房屋真實情況,要求降低房價,或者退房,還為此打起了官司。法院經過調解后,雙方握手言和,買家最終付錢買房。
法院介紹,2012年6月,牟某將一處房產,通過一家房屋中介,賣給彭某,賣價59萬元。簽完合同,彭某支付了定金和首付款。
天有不測風云。交房前彭某無意中打聽到:所買的房,隔壁鄰居家曾發生一起兇殺案。
彭某認為,賣家故意隱瞞房屋真實情況,便要求降價。而牟某認為,自己對隔壁兇殺案并不知情,這也與出售的房屋無關,不同意彭某的要求。
隨后,彭某便拒絕辦理銀行抵押。
2013年7月,牟某起訴到法院,要求彭某支付余下的購房款及違約金,彭某提起反訴,要求對方降低購房款并支付違約金。
庭審中雙方各執一詞。彭某認為,隔壁的兇殺案對訴爭房屋的市場價值產生了很大影響,牟某的行為已構成欺詐,且對方未按約交房,亦構成違約,應當降低房屋價格并支付違約金。
法官審理后認為,發生兇殺案的房屋與訴爭房屋相鄰,屬于各自獨立封閉的空間,互不影響進出及居住。買方并非對標的物品種、質量、規格和數量等存在錯誤認識,不屬可適用變更合同的法定情形,彭某要求降低購房款的請求證據不足。
考慮到雙方都愿意繼續履行合同,法院多次組織調解,最終促成雙方和解,彭某支付剩余購房款,各自放棄要求對方承擔違約金的訴請,雙方握手言和。
目前,雙方已到銀行辦理了抵押登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