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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我市共建設了近800萬平方米的安置住房,許多拆遷戶已喜遷新居,而安置房的產權問題一直為市民所關注。從3月6日起,我局開始為安置房辦理商品房產權,且免收工本費、交易費和契稅。
公產房可回購變私產
市區所建安置用房,所用土地屬市政府劃撥的,由市國土資源局辦理土地出讓手續。原屬私產房按全私產辦理房屋產權證。原屬公產房(含單位產),拆遷時本人已回購的,按全私產辦理房屋產權證;拆遷時沒有回購的,安置時可按標準回購后按全私產辦理房屋產權證;本人無力或不愿回購的按同屋異產辦理房屋產權證。
原屬自建房,拆遷時享受補貼價、成本價辦理的安置房,按全私產辦理房屋產權證;拆遷時按政府經濟適用住房價格購買的安置房,辦理房屋產權證時,房屋所有權證注明經濟適用房。
城中村改造項目,所用土地已變成國有出讓土地的,原安置在該項目的房屋可發放私產房證。農民安置房辦理經濟適用房產權手續。
辦理產權證全程免費
所有安置房辦理手續時不收取任何費用。直系親屬辦理過戶不收取任何費用(提供公證手續的公證費自理),其他過戶一律按正常交易收取各類費用。實物配租居住的廉租房,發放廉租住房房本,按廉租住房的租金標準(公產房租一半)交納房租。實物配租的廉租住房物業管理費減半收取。廉租房回購者,可辦理商品房產權證。
廉租住房由大同市廉租住房管理辦公室進行管理。拆遷房屋的性質(公產、私產、單位產、經濟適用房、廉租房)由我局和拆遷安置指揮部共同確認。辦理拆遷安置房屋產權證時,住戶應交回原房屋證書,由房屋登記部門存檔。拆遷時為單位產,現原單位不存在的,由我局進行管理。
三日內辦結貸款抵押手續
拆遷住戶如果是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在職職工,增加安置房面積資金有困難的,可以憑房屋拆遷安置協議(提供所住房坐落、安置面積)、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結婚證、工資收入證明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抵押貸款。按貸款額千分之二收取的費用減半收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與相關單位建立現場辦公機制,簡化辦事程序,三日內辦結有關抵押手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根據市房屋產權產籍管理中心的他項權利證,委托銀行為貸款申請人發放公積金貸款。
為了避免辦理業務時人員太多,市民可根據自己的情況選擇錯峰辦理,并提前準備好相關資料及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