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公積金貸款買房 2015年1月起執行新利率
發布時間:2014-12-25 來源:0352房網 編輯:阿紫
根據中國人民
銀行決定,太原個人
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自2014年11月22日起下調。
調整后的個人住房
公積金貸款利率為:5年以下(含5年)3.75%,5年以上4.25%。2014年11月22日前發放的住房公積金貸款于明年1月1日起執行調整后相應期限檔次利率。
根據央行規定,
全國各地公積金中心按如下方式執行新住
房貸款利率:央行調息前已辦理住房貸款的市民,不能立即按新的貸款利率計算月還款額,當年仍執行原利率,需次年1月1日后,才能按新的貸款利率計算。若是2014年11月22日央行降息后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購房者,按最新住房公積金住房貸款利率執行,如本次2014年11月22日央行降息后,22日獲得住房貸款的購房者,就可以按最新公積金貸款利率計算每月還款額度。
2015年1月1日起太原直管公房開始換證
相關媒體從太原市房管局獲悉,從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太原將對全市范圍內直管公有住房統一換發新版《太原市直管公有住房
租賃證》。
據悉,太原市《直管公有住房租賃證》從2009年7月31日換發至今,租賃證使用期(5年)已滿。為了方便管理及為住戶服務,目前已開始籌備換證。此次換證時間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止,換證范圍是全太原市直管公房
住宅承租戶,換證地點是太原廉
租房建設管理中心、公房租賃管理中心管轄的各房管所。凡不按期辦理換證手續的直管公房住戶暫不予辦理與
房產有關的任何業務。
相關人士介紹,辦理《直管公房租賃證》需原租賃證持證人持身份證,租賃證原件及復印件到所屬房管所申請,最終經過審核統一領取新證。各房管所接收資料起15個工作日內,對符合換證手續的持證人換發新證。原承租人無法到場,可委托他人持委托公證書來辦理,或本人申請延期辦理。如果原租賃證丟失,本人可寫補辦申請,并在市級以上報紙上刊登遺失聲明,本人再攜帶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及登有遺失聲明的報紙到房管所辦理。
據介紹,由于太原市正在大規模開展
城市道路拓寬、舊城改造、文物房片區房屋征收等城市建設工作,如不及時換證,在遇到征收補償時,無法正常享受征收補償
政策;同時,如無法提供有效的住房憑證,對于辦理派出所落戶、子女入學等一些與百姓生活息息相關的手續時,都會帶來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