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鄭州推房產新政:房子過戶子女可隨意定價
發布時間:2015-01-07 來源:0352房網 編輯:木子
摘要:鄭州直系親屬
房產過戶時,交易
價格可以自己決定。換言之,直系親屬房產過戶產生的稅費可以減少。
網上傳得沸沸揚揚的“鄭州直系親屬房產過戶稅費減少”,是否確有其事?近日,媒體走訪鄭州市房管、稅務部門發現,鄭州直系親屬房產過戶時,交易價格可以自己決定。換言之,直系親屬房產過戶產生的稅費可以減少。稅務部門工作人員算了一筆賬,鄭州一套92平米左右的房子由父母過戶給子女,如今只需交幾十元,可以少交近9萬的稅。
媒體來到該鄭州市房管局西區辦事大廳,發現地稅受理窗口擠滿咨詢
政策的老百姓。
“網上傳‘鄭州直系親屬房產過戶稅費減少’。有沒有這回事兒?”一位市民正在詢問地稅窗口工作人員。
“有這回事兒。”他說,現在地稅系統升級,老百姓想享受
新政策得等到1月8日。
鄭州市房管局西區辦事大廳稅務窗口工作人員解釋,老百姓買賣房產需要交契稅、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等,這些稅費的征收依據,就是房屋的交易價格。
“但是有一部分人為了偷稅漏稅,故意把房屋的合同價格寫得很低。比如一套實際價值100萬元的房子,他們在合同中把交易額改為20萬元。這就是所謂的‘陰陽合同’。這樣,就可以按照20萬元的價格交稅,從而偷稅漏稅。”上述工作人員說,從2012年4月1日開始,鄭州市的存量房交易評估系統正式運行,地稅部門通過評估系統為交易的房子核價,買賣雙方按照地稅部門定的價格交稅。
鄭州市稅務部門有關負責人說,凡鄭州市直系親屬過戶房產的,不再由稅務部門評估定價,而是按合同中約定的
成交價交稅。換言之,直系親屬過戶房產不必按照稅務系統的報價交稅,可以自行報價。
近日,有一位咨詢政策的市民感慨:“這個消息太好了,都有點接受不了。”
鄭州市稅務部門有關負責人解釋,除了直系親屬房產過戶外,還有5種情況,房產過戶可以不按照稅務系統的報價交稅。具體如下:
1.人民法院判決、裁定或仲裁機構裁決的存量房權屬轉移,以生效法律文書載明的存量
房價格作為計稅依據。
2.法律文書中沒有載明價格的,應對其進行核定征收;具有合法資質的拍賣機構依法拍賣的價格。
3.存量房曾發生火災、兇殺、爆炸等重大事件導致低價出售的,應提供消防、公安等部門出具的曾發生火災、兇殺、爆炸等重大事件的證明文書。
4.存量房存在功能性結構破損等嚴重質量問題的,應提供住建、質檢等部門出具的質量問題報告。
5.稅務機關確認的其他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