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華悅房地產違規售房被罰 責令其停止銷售
發布時間:2015-01-09 來源:山西日報 編輯:木子
摘要:忻州市華悅
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低價違規預售
商品房一事進行了深入調查,認定這是一起嚴重違規行為,按相關法律法規,沒收其20萬元違法所得,并處以已收取預付款1%的罰款,責令其立即停止違規
銷售行為。
手續不完善,土建沒開工,就敢收房款。2014年12月26日,媒體從忻州市房管局獲悉,根據群眾舉報,該局對忻州市華悅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低價違規預售商品房一事進行了深入調查,認定這是一起嚴重違規行為,按相關法律法規,沒收其20萬元違法所得,并處以已收取預付款1%的罰款,責令其立即停止違規銷售行為。
經查明,2014年7月10日,通過公開出讓的方式,華悅房地產公司取得團結街北、雁門大道南街南,次一號路東西兩側68.5畝
土地的使用權。市
規劃局出具了《有關民心家園地塊的規劃說明》,市環保局批復了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市發改委于2014年10月11日正式核準該項目。目前項目正在辦理其他
建設手續。在項目尚未開工、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該公司以商品房
市場調查的名義,向社會推銷民心家園二期商品房項目,制訂了商品房銷售
價格表,以每平方米3600元的平
均價格、首付50%
購房款面向社會公開預訂商品房。在2014年12月6日-9日期間,收取5戶購房人商品房預付款共20萬元。
根據《
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忻州市房管局對忻州市華悅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進行了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