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統一登記實施滿月 難以實現降房價效果
發布時間:2015-04-01 來源:0352房網 編輯:木子
摘要:《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自3月1日起實施,至今正好滿月。一個月來,不動產統一登記取得多項進展,新版
不動產登記證正式啟用,實施細則開始公開征求意見,多地出臺具體方案,明確了不動產統一登記時間表。
3月1日,《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正式實施,新的不動產登記簿證也正式啟用。當天,江蘇徐州、四川瀘州、江西崇義等部分完成職責和機構整合的地區,開始頒發不動產權證書。
國土資源部指出,啟用新的登記薄和新版證書的原則是“成熟一個,啟用一個”,力爭到2015年底實現
全國全面頒發新版證書。
隨著不動產權證書的曝光,其上面“使用期限”的登記事項一度引發爭議,有人擔心這會讓業主失去房屋所有權,讓“全國業主變房客”,但這一誤讀隨后被官方澄清。
國土資源部有關負責人表示,新版不動產權證書上載明的“使用期限”,主要針對
土地使用權、海域使用權,有利于維護產權人合法權益,便于日后按照《物權法》有關規定,辦理自動續期手續。房屋所有權無使用期限,因此無需填寫年限。
實施細則開始征求意見 登記資料不能隨意查詢
隨著《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的實施,與之相配套的實施細則也呼之欲出。3月26日,《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公布,公開向社會進行1個月的征求意見。相比只有35條規定的暫行條例,細則征求意見稿增加到8章137條。
對于外界最為關注的不動產登記資料查詢,細則規定,權利人、利害關系人、有關國家機關這三類主體可以查詢、復制其不動產登記資料,但查詢的范圍有所不同。
細則要求,利害關系人查詢的,提交存在利害關系的證明材料。有關國家機關查詢的,應當提供本單位出具的協助查詢證明材料、工作人員的工作證。細則明確,“申請查詢的不動產不屬于不動產登記機構管轄范圍的”不予查詢。
曾參與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及實施細則起草工作的清華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程嘯表示,上述細則內容意味著,不是任何人不需要任何條件就可以隨意查詢不動產登記資料。申請人要提供不動產具體信息,登記機構才能判斷屬不屬于管轄范圍,只提具體的一個人名字,將不給查詢。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后,一定程度上影響了
房地產市場預期。近日,據媒體報道,
北京、鄭州等地低價出售的
二手房增多。鏈家地產分析師張旭認為,一些二三線
城市對
政策過分憂慮,出現了高端二手房源的集中拋售。
“不動產統一登記難以對房價產生直接影響。”清華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程嘯表示,不動產統一登記客觀上會為征稅奠定技術基礎,但統一登記并不意味著開征
房地產稅。只有開征房地產稅才會影響房價,但要征收房地產稅,還要先通過立法。
事實上,更多的
觀點認為,不動產登記對
樓市直接影響并不大,難以實現諸多
購房者期待的“降房價”效果。
“不動產登記可能會刺激部分人員將擁有的
房產變現,但這個群體所持有的房子數量和大市場相比比重極小。” 原社科院城市發展與環境研究所所長牛鳳瑞此前接受媒體訪時表示,指望不動產登記制度去降房價是不恰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