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2011年查處違規公積金套現案件超5196宗
發布時間:2012-01-19 來源:廣州日報 編輯:宋羽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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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積金管理條理》對提取公積金有明確的規定,只有在購買、建造、翻修、租賃房屋等情況下才能合法提取自己名下的公積金。那么,大街上叫囂“一天內取出”的“公積金套現”是真的還是騙人的把戲還是真有其事?
2012年廣州將加大對公積金違法套取的查處力度,協助他人套取公積金情節嚴重的還可能被判刑。據南方都市報報道,記者日前從廣州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截至2011年11月,廣州共查處套取案件5196宗,有20名職工因套取住房公積金被其所在單位開除公職或辭退。
連日來,記者通過暗訪從事“公積金套現”的各色公司,還采訪兩位分別以租房和買房名義、通過此類公司成功“套現”的人,發現原來“套現公積金”竟如此簡單:只需向“套現公司”提供姓名與身份證號碼,他們就能“搞掂”提取公積金所需的證件和發票,當天或第二天就可以到銀行支取公積金。
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偽造文書套取住房公積金,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統計顯示,2011年截至11月,廣州共查處套取案件5196宗,有20名職工因套取住房公積金被其所在單位開除公職或辭退,3人因偽造文書協助他人套取住房公積金被人民法院判處一年半到兩年半的有期徒刑,都接受了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