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小區停車憂患多車被砸車場負責人拒賠
發布時間:2012-11-02 來源:山西日報 編輯:木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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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存停車場被砸 車場負責人拒絕賠償讓白女士很郁悶
“存在停車場的汽車被砸,停車場的負責人竟然不管,這讓我不能接受。”近日,家住民航里小區的白女士向本報反映此事。
據白女士講,她原本是大同人,幾年前嫁到外地。前段時間開車回娘家,并將剛買不久的汽車存在民航里附近的一個停車場。當時按照停車場的規定,每月交90元的存車管理費。可是10月25日早晨,白女士發現自己的汽車車頂被附近一家施工方掉下的水泥等碎建筑材料砸壞。為此,她找停車場的負責人高某協商修車事宜。但高某說汽車是附近施工方砸壞的,要賠償只能找施工方。白女士只好找施工方索賠,幾經交涉,對方答應給予一定的補償,但是白女士覺得離修好車還差一定的費用,為此,她再次找到停車場負責人高某。可是高某仍然不予賠償,還出言不遜,稱當初說好可以在停車場放車,但出了問題他們不負責。
就此,記者采訪了該停車場負責人高先生。據高先生講,當初他的確說可以在停車場放車,但是出了問題他們不負責,何況現在施工方已經賠償了白女士,白女士還要讓他賠,就有點說不過去了。
山西大師律師事務所呂德心律師認為,白女士既然交了停車場管理費,充分證明雙方看護關系成立。作為停車場負責人有責任和義務賠償車主由此造成的車損,如果施工方的補償費用不夠白女士修車,則停車場的負責人理應支付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