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普通住房標準調整 即將出臺最終版方案
發布時間:2014-08-06 來源:0352房網 編輯:楊曉敏
摘要:在調控大背景下,提高普通住房標準,進一步擴大優惠政策覆蓋面由于一定程度上會加速需求釋放,從其他城市經驗看往往會被解讀和理解為放松調控,綜合以上多方面考慮,北京市近兩年暫未調整該標準。
目前,北京仍然處于供需矛盾較為突出的歷史階段,且按照2013年全市新建商品住
房價格
數據測算,優惠政策覆蓋面仍在六成左右。近期,也有
購房人反映購買了位置較遠或
戶型較小的商品住房,且為家庭首次置業,卻未能享受相應優惠政策,希望調整完善普宅標準。
日前,北京市住建委已會同地稅部門多次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部分項目業主、相關企業及專家學者等各方代表對普宅標準進行了多次討論。“我們將綜合多方意見,盡快就該標準是否需要調整及如何調整形成最終方案。”
普通住宅指按所在地一般民用住宅標準建造的居住用住宅。高級
公寓、別墅、度假村等不屬于普通標準住宅。普通住宅認定標準主要涉及小區容積率、房屋建筑面積和區域平均交易
價格,一旦交易房屋被認定為普通住宅,將可享受相應的稅收優惠。
北京市享受優惠政策普通住房的標準應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1.住宅小區建筑容積率在1.0(含)以上;
2.單套建筑面積在140(含)平米以下;
3.實際
成交價低于同區域享受優惠政策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2倍。
北京享受優惠政策普通住房的價格上限
四環內
北部地區38880元/平方米
南部地區34560元/平方米
四環至五環
北部地區32400元/平方米
南部地區28080元/平方米
五環至六環
北部地區25920元/平方米
南部地區21600元/平方米
六環外
17280元/平方米
優惠政策
根據規定,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對外
銷售的,免征營業稅。對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于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的,減半征收契稅。對個人購買90平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按1%稅率征收契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