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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自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一房一價”的規定落實情況如何呢?近日,記者對市區在售樓盤進行了探訪,發現執行情況難如人意,大多數樓盤并沒有公開標示商品房價格。
售樓處看不到價目表
在市區一些樓盤的售樓處,記者沒有看到公示的商品房價目表。售樓員告訴記者,每套房都有一個價,但價目表都在他們手里,購房者要看哪一套的價格,他們可以找出來,但售樓處并沒有把所有房源價格公示出來。
在市區文博路附近一處樓盤記者看到,這里雖然沒有掛出明確的商品房價目表,但在售樓人員掌握的資料中,確實標明了每套商品房的精確價格。該樓盤售樓處工作人員介紹,他們樓盤從一開始出售就明確了每套住房的價格,由于新規定是5月1日才開始實施,價目表未及時懸掛出來。
記者了解到,市區還有不少已經開售的樓盤仍然延續著傳統“算價”的老辦法,并沒有采取“一房一價”的方式銷售。
成交還得討價還價
《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要求,明碼標價應當做到價目齊全,商品房經營者應“嚴格按照申報價格明碼標價對外銷售”。但記者發現在實際操作中,購房者還得討價還價,否則難以成交。
在一些樓盤售樓部里,一些購房者在看到銷售人員提供的價目表后,并不會輕易接受既定價格,都會進行一番討價還價。對于討價還價這一現象,接受采訪的售樓人員全部表示可以接受,不會被“明碼標價”限制,仍然可以打折,至于打多少折需要細談,一般都有幾個點。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售樓員對記者說:“‘明碼標價’沒有太多實際意義,因為最后的成交價肯定不會是這個標價。如果堅持“明碼標價”,肯定會使客源流失。”
在對一些買房市民的采訪中,大部分市民還不了解“明碼標價”這件事,還有不少市民對明碼標價“不感冒”,認為開發商標出來的價格肯定有水分,最終成交還得討價還價,能省一點是一點。
實施方案正在制定中
“明碼標價”、“一房一價”是件好事,但要真正落到實處,解決好商品房銷售中存在的標價混亂、信息不透明、價格欺詐等問題,不僅要靠商品房經營者的自覺執行,還有賴于相關職能部門的監管。
記者從市物價局了解到,目前我市對于“一房一價”政策的具體實施方案還在制訂中,這個實施方案將包括住房價格怎樣確定、怎樣備案等操作性較強的內容。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不少地市在制訂“一房一價”實施方案時,明確規定了住房最終銷售價格不得高于公示價格,但在執行中卻出現了開發商為防止銷售期延長,一次性將價格定在一個超出當下市場價的“高位”,導致住房公示價格迅速升高,從而背離該政策控制商品房價格的初衷。“實施方案該定到一個什么尺度,才能在消費者和開發商之間達到平衡,最大限度地保護消費者利益,我們還在論證中。”這位工作人員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