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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5年層出不窮有開發(fā)商利用誠意金和房款尾款玩的“財技”在金融機構下的誠意金可以繞過政府部門的監(jiān)管,房款尾款可以作為理財產品短期生息,“噱頭”都是作為以著數引誘購房者的“噱頭”。
二手房買家在預存房款到賬戶的時候,相信也沒少被銀行職員游說買理財產品。
然而,打著各種名目的類金融樓市理財產品真的靠譜嗎?上海(樓盤)購房者到威海(樓盤)買房,以為可以坐擁陽光、大海、沙灘等美妙的前景,然而,房款預交了4年,至今新房還沒打地基,地基上還是一片綠意蔥蔥的蘋果園。
購房者指責開發(fā)商涉及交房違約與拖欠:購房者即便打贏官司,仍然難以拿回房款;部分購房者剩余的房款又被“忽悠”進房產公司的“高回報”基金。
今年股市旺盛時,有的購房者把打算置業(yè)的首期款放到股市,打算通過炒股把兩房預算升值為三房,哪知道一輪股市波動,兩房預算縮水為一房,以融資杠桿炒股的人士更是連本都賠了。
置業(yè)的資金與股市資金本身屬于不同用途的資金,一個有明確資金用度要求,有時間和金額的限定,一個是沒有明確資金目的,用的是閑錢,大賺固然可喜,小虧也不至于大悲。
對于形形色色的誠意金和房款尾款產品,首先需要明白的是這些錢是不會進入政府專控賬戶,也就是說資金是否升值或保本,都要看合同怎樣簽。
,媒體從有關人士處了解到,房款尾款的理財產品不具有保本性,也就是說一個理財產品3個月為期,3個月后就要作為尾款支付,但如果3個月后這筆理財產品虧了,那么購房者非但賺不到一分錢的利潤,還要補差。
一些房款理財產品并非針對購房者,而是開發(fā)商通過一定的折扣來把尾款套現(xiàn),銀行等金融機構再把尾款打包成理財產品吸引小投資者購買,開發(fā)商固然可以拿到房屋尾款,但是這筆尾款沒有被要求一定要進政府專控賬戶。
房屋的準時交付并不能得到保證,而購買了此類理財產品的人士也并非獲得該項目的房屋作為擔保,整個包裝聽起來與2008年全球金融風暴中爆發(fā)的美國“兩房”危機非常相像。
房款是塊“唐僧肉”,人人都想咬一口。一些與房地產有關的互聯(lián)網企業(yè)以獎金和低傭來吸引購房者采用新興渠道來成交房屋,背后打的算盤是巨額的樓款。
有公司測算過,全國十大城市一年的二手房成交資金在十萬億左右,他們希望打造成房地產的淘寶渠道,通過成交來獲取十萬億資金的短時收益。
說實在,這個“餅”在風投公司眼里或許非常誘人,但是對于一個個二手房買賣雙方來說,資金平臺的安全是他們考慮的重點,而這點卻是互聯(lián)網公司諱莫如深的地方。